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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金融创新发力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10 20:47:32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永济支部主委、永济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赵立泉反映:目前,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金融机构资金相对富余与实体经济资金紧张的矛盾愈显突出,银行放贷难与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并存。旺盛的农村金融需求与低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形成鲜明对比。加快金融创新,发挥财政补偿、应急转贷和担保平台作用,建立银企长效合作机制,争取金融机构更多信贷支持,是广大中小微企业最期盼的改革。我们一方面要发展普惠金融,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产品创新,支持经济转型提质增效。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建议设立小微、涉农、科技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小微、涉农、扶贫、助残、大学生创业、科技进步型企业贷款出现损失并确认后,按比例补偿。支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业务。积极推进“政府㈩银行㈩保险”的业务运作模式,对投保企业的保费予以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建议地方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5000万元,设立企业上市引导基金。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及在太原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奖励补贴。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三、探索“两权”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着力补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意见,在条件较好的农业大镇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试点,金融部门要结合“两权”职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人行、财政、国土、农业、住建、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发改、银监、保险也要积极配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创新“两权”抵押相关金融产品。

四、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续贷新模式,实现新旧贷款“无缝对接”。传统续贷模式下,由于续贷时间长,部分企业不得不借助“过桥资金”,不仅加重了企业财务负担,还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实行新旧贷款“无缝对接”,就是在贷款到期前30天甚至更早,企业就提出申请,银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预测等情况,在贷款到期前就完成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操作。等到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的当日,或次日,银行就可完成续贷发放手续。经信、财政、银监等部门可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拿出具体的奖励办法,鼓励银行部门大胆创新。金融机构在上级行同意,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降低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五、打好组合拳,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在目前企业推行债转股难度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要首先想办法把企业的短期债务转化为长期债务,利率再向下浮动15%-20%,财政部门对主动作为的银行要出台利息补贴政策,企业则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去产能的要求,轻装上阵,练好内功。

六、加快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与农村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相比,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解决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特别是要促进金融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特殊人群等重点领域倾斜。目前,几乎一半以上的行政村还属于金融服务空白区,不能实现小额现金随时取。有许多村庄缴电话费都要上镇点,很不方便,而这些村庄大多有老、弱、小、贫等特点。建议由当地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建设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其主要功能作用是小额取现、电话转账、缴费、金融政策宣传咨询、贷款需求摸底等。凡在距离城市15公里以外的偏远村庄建站的财政可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补贴。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要让每个小微企业、每个村庄、每个专业合作社、每个经营大户,每个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雨露甘甜,把金融改革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