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永济支部副主委孙建寨反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更加注重自身身体健康状况。为了使身体更加健康,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来增加自身的抵抗力。《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上,保健食品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生产销售中存在种种乱象,主要表现为:
一、虚假宣传现象比较严重。企业随产品印制的说明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但在销售时却专门印制了宣传画册,把保健食品当药品向消费者推荐,宣传其产品具有某某治疗作用,夸大其作用效果,欺骗消费者。
二、以国产产品冒充进口产品。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过分相信进口产品的口味,一些企业利用政策上的空子在国外注册上一个企业,包装上就光明正大的印上某某公司,某国进口产品,真实的生产企业却以不显眼的字体隐藏在不显眼的地方。
针对这些现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广告,重点是有宣传治疗作用的和标注为国外生产(销售)实际是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对这类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修订关于保健食品相关标签管理规定,规定包装上不得出现与生产企业无关的其他企业的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显著的位置,以防假借国外进口产品的名义来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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