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建议
民建运城市直支部王晨阳反映:近年来,从天涯、淘宝、汉庭到12306官网,大规模的信息泄露频发,加剧了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担忧。从不少媒体已经曝光的情况中可以发现,就医、求职、买车、买房、买保险,或办理各种会员卡时,填写的个人信息都有可能被泄露。因此,我们常常被各种各样的诈骗、骚扰电话短信所困扰,也有不少人因此上当受骗,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威胁。
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而且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威胁在不断加大,那么如何保证公民的信息安全不受侵犯呢?究其原因是立法的缺失,早在2005年,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就已启动立法程序,然而至今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这是导致现今我国个人信息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建议:
1、尽快出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民的信息安全予以保障,对不经允许泄露和传播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个人、集体予以处罚,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公众创造一个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
2、明确政府机关和其他机构在合法获得个人的相关信息后的保护责任,必须履行保护其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的义务。
3、应明确网络运营商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网络运营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对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同时设置“门槛”,禁止“人肉搜索”等侵犯隐私的行为。
4、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登陆。实名制可将责任明确到个人,规范个人言行,一旦出现不当、违法信息传播,直接追究个人责任,从而制止不当信息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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