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精准扶贫应完善乡镇社区慈善组织
民建运城盐湖支部副主任李红国反映:目前,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互为支撑,拓展着全新的扶贫格局。从各地实践看,在吃透当地情况的基础上,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成效更加明显。以政府一元主体为核心的扶贫计划往往多依赖于行政力量,忽视了市场与社会,群众不但没有富起来,大量的投入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加上天灾人祸、重大疾病往往是产生贫穷家庭和贫困人口的主要原因。建议在基层建立慈善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应该可以进一步达到精准扶贫的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凝聚民间资源,在“精准扶贫”中建立行政村、社区慈善组织。尽快建立基层慈善组织网络,便于第一时间开展群众间的自救与互救,无疑是“精准扶贫”的有益补充。具体做法是:在县区、乡镇、行政村和社区分别设立县区慈善总会、乡镇慈善分会、行政村和社区慈善工作站,延伸救助服务链。
二、这样的组织一旦设立后,可在重大灾情、重大疾病发生第一时间,先行政府一步自救互救,往往能产生事半功倍作用,既能为国家减负,也能为民分忧。
三、财政部门要为县区慈善总会、乡镇慈善分会、行政村和社区慈善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慈善基金保值增值提供宽松的优惠政策。民政部门要为基层建立慈善组织提供优质、快捷服务,简化手续,方便注册登记;福利彩票产生的利润按照10%的比例及时拨付慈善总会,用以支付基层建立组织,惠及弱势群体。
四、基层慈善组织的救助资金来自社会各界人士,其中企业家是捐赠的主力军。税务部门应从‘精准扶贫’的大局出发,制定优惠政策为企业捐赠部分加大税收减免的幅度,让企业家们乐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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