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民建运城盐湖支部委员王兴平反映: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可以看出,实施精准扶贫意义重大。然而,笔者在调查了解中得知,精准扶贫在实际扶贫工作实践中却面临着重重困难和误解,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精准扶贫战略就成了一句空话。目前在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问题上存在误区。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中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层层把关,把基层真正贫困的家庭或人口识别出来,要求扶贫到村到户,这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目的,并没有量化指标。然而,在基层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却在精准扶贫上下了死命令,乡镇或村组必须要把贫困户报上来。其实,笔者了解到很多报上来的贫困户名单,其实并不贫困,只是相对本村组其他居民来说贫困。说明我们的基层部门并没有严格按照中央精准扶对贫困的界定标准来识别贫困户或贫困人口;
二是人民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既然国家实施精准扶贫,也为地方各级政府下达了精准扶贫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表。基层政府到农村开展扶贫工作时,很多群众就很理直气壮,尤其是困难群众,认为政府就应当无偿关心他,资助他,有的甚至存在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劲头,不思进取,无心脱贫。村里文化生活贫乏,导致村民喜欢聚集打牌,喜欢议论是非,创业氛围不浓,致富热情不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般家庭只要有劳动力且身体健康,能出去务工,就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由于存在对精准扶贫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导致了一部分村民不思进取,懒与劳动;
三是扶贫方式有待改进。据了解,在扶贫方式上基层政府往往采取单位、干部包村包户的办法。一些包村包户的干部认为,我们的收入也有限,甚至有的还不如所包的贫困户,让他们帮助贫困户脱贫,实属不易。加之,给干部安排包村包户扶贫,他们还有本职工作,不可能坚守农村与贫困户长期生活在一起共商扶贫大计,这些都不太现实。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扶贫,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走了过场,没有起到精准扶贫的真正目的。
要解决在精准扶贫上存在的种种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把好扶贫户识别关,让真正的贫困人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做好精准扶贫识别关时,必须严格做到不能搞地方平均主义,即每个乡镇、村组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帮扶指标的做法,坚持只要本地区或本乡镇、村组都在扶贫线以上,就不能给予扶贫名额。乡镇政府、村两委是农村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扶贫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扶贫户公示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广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破解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误解。在调查中我们得知,一些被选定的贫困户,当扶贫工作队入户了解时,认为政府既然选定给他们脱贫,就要什么都管,最好是给他们钱花等等,这些都是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误解。在这方面,我们的基层政府、扶贫工作者就要下大力气做好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知晓国家精准扶贫的目的、做法,使精准扶贫政策产生预期效果;
三是转变精准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基层精准扶贫工作,要发挥农村党组织为主体的作用,改变目前大规模干部包村包户的不合理做法。建议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在扶贫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要找准贫困户的贫困原因,因材施教。在扶贫方法上采取思想扶贫、教育扶贫、政策扶贫、技术扶贫、产业扶贫、资金扶贫等多种扶贫途径,但是尽量杜绝资金扶贫,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要充分发挥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和吸引外出务工村民及有一定实力志愿青年回村创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我们在入户调查中得知,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他们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是生活贫困。对于这一部分群体,我们就要找准造成他们贫困的原因,是缺少技术,还是缺少生产投入资金,还是思想懒惰等,再对症下药,给予精准扶贫。只有找准了造成贫困的原因,被扶贫者在政府的帮助下要不等不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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