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电商协会”几点建议
民建运城平陆支部罗军反映:近年来,随着中共中央关于“互联网+”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政策出台,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各种电商、微商的出现,为日益繁荣的市场经济体系增添了无尽的活力。但是,在这种利好政策的促进下,这些微商、电商也呈现出无序发展的令人担忧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广大消费者造成困扰和无奈。国家关于“互联网+”有关政策出台后,出现了一大批利用互联网开门市的客户,其中以买卖各种女性化妆品和当地土特产的电商客户居多。这些客户一般各自为战,甚至多户头多路出击,为了销售各自的产品不惜穷尽各种手段,形成不良竞争。更为严重的是,虽然现在网络经商实行实名登记,但是,多数电子商家进货渠道不明晰,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买完商品商家就自动消失,或者换个马甲注册一个新号继续经销,消费者投诉找不到具体对象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组建成各县市的电子商务协会,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社团,能有效地组织起全县愿意规范经营的每一个电子商户,进行网上规范交易。
1、建立电商共同发展的平台。协会可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建立电商微信群,统一发布各个电子网上商户的商品信息,组织统一的宣传、交易、售后服务等。这个平台的建立,可有效消除各电商间的不良竞争,为消费者提供强有力地权益维护。
2、建立电商畅通的购销渠道。加入协会的电商会员,必须向协会报批各自的进货渠道和消费适宜人群,协会备案,必要时可提供少量商品寄存协会,以备质量检测和应对消费者投诉。这样即可保证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可以保护商家的基本利益。
3、建立网上统一的支付平台。目前网上交易的结算方式无疑于网银结算和支付宝结算,更有甚者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直接与商家进行线上交易。但是这种结算方式不利于电商发展。协会可设计一种更为科技有效的线上结算方式,所有商家通过协会支付平台交易更为安全可靠。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