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民建省直第七支部会员苗奇反映:伴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土地权利得到了明确,可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意识不足导致积极性不够
目前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进入城市工作,留在农村的很大一部分都年龄偏大知识有限,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耕种就可以,并不关心土地的归属问题。由于对于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所以对于该项工作的参与度并不高,这就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单方面努力的局限,许多需要村委会做的调查和农民自己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严重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进度。
2、工作机制不明确,责任机制不到位
尽管国家多次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县、乡(镇)、村等各级政府部门对于该项工作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作机制不明确,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确权工作的工作流程、职能分配、工作任务等,因此,工作力度必然不足;与此同时,责任机制的不到位也导致相关领导干部对确权工作的不重视,这就导致很多时候基层的工作人员在县、乡(镇)、村奔走中消极配合,事倍功半。
3、土地变更手续不完善、土地权属界址不清晰、积累了许多矛盾
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之后,很多村民调整土地权属但没有经过本村村民大会和村委会的同意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在本次确权前土地归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阻碍了确权工作的进行。在确权工作中权属纠纷得不到解决,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权属界址问题。土地的权属界址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然而,农村实际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土地的界址不清晰,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无法得到最终的确认。因此,工作人员不能对这类土地进行审核、登记,无法完成确权工作。
为此建议:
1、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意识
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县、乡、村等相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农村,广泛发动宣传,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支持确权工作。宣传土地确权政策知识、印制各类型的学习材料,以板报、宣传册、村民大会等形式,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农民了解确权的作用,自觉自发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2、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负责确权工作的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工作开展之前参加技术培训,了解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熟悉各个环节的技术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对进行土地勘测、审核的单位和队伍进行动员培训,保障土地的勘测结果真实、有效。其次,要做好资金筹备工作。各级要将开展确权工作所需要的经费提前筹措到位,随支随拨,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因费用问题导致工作受阻。
3、建立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
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想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建立由国土、农业、房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联合组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对农民群众中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包括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承包等各类纠纷进行仲裁,要明确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仲裁,保证仲裁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4、严格监督检查机制,减少矛盾争议
在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要建立、实行严格的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成立专门负责确权工作监督检查的领导小组,负责前期、后期各个环节工作的跟踪监督以及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最大努力确保每一次工作程序的完善,确保相关的登记工作的完整、准确;与此同时,要在确权登记后期及时跟踪检查,不断整改,对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每宗土地进行跟踪,逐步完善后期工作,确保每宗土地存在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整改修正,确保确权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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