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校园网贷刻不容缓
民建太原科技大学支部会员张唐圣反映:校园“网贷”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一种小额网络贷款业务,以鼓励学生超前消费为目的,金额从一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而这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满足学生消费需求时,也带来了众多问题,高校学生本没有收入,基本生活费大多依靠父母给予,而且在学校的主业依旧是学习,就算偶尔打工,还贷也比较困难,而且大学生消费观还不成熟,容易冲动消费,在还款无力的情况下,可能会误入歧途,或者陷入拆东墙补西墙,利用信征平台的漏洞,借新债还旧债,有的最后不得不由家长替孩子还贷。另外盲目扩张放贷、风控审核不严格(有的简单到利用隐私照片做担保的地步,甚至不是本人借款都能通过)、审核人员和借款人骗贷等恶性情况,甚至衍生出黑恶势力入校催债,胁迫欠债学生等问题。据我们了解,有些公司不需要视频网签,也没有人脸识别技术,审核不严,很容易出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的问题;有的在贷款资质填写时,只在线上填写包括个人学籍、家庭、朋友联系电话、上传身份证和学生证照片等信息,平台无需线下跟本人面对面或视频审核便可走完放款流程。校园贷已经严重影响了部分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前段时间河南某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无力偿还欠下的60万元校园“网贷”,跳楼自杀,实在令人惋惜。
2016年4月教育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8月底银监会又再次强调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顿“校园贷”,都要求对校园贷进行严肃整顿。但遗憾的是,就实际情况看,类似以往的一些校园网贷乱象并没有因这些措施或办法的密集出台等而得到根本遏制。时至今日,校园网络平台上“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等博人眼球的广告仍是铺天盖地。规范校园“网贷”已刻不容缓。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按照规定尽早出台有关配套措施,有效规范“校园贷”等网贷乱象。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强化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并普及信贷知识。大学生对于信贷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很容易成为“网贷”中介的猎物。很多校园“网贷”产品,宣称利率仅有0.99%,实则经过手续费、押金等的层层盘剥后,实际利率高达20%,一旦贷款,可能就要步入陷阱。
二是政府应建立追责机制,加强网络借贷监管。面对现今网贷的乱象,应加强制度监管,补齐漏洞。建议引入追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互联网公司应针对校园贷款业务成立统一的合作平台,针对每一笔贷款都应具体落实责任,对于违规审核,违规放款者在行业内部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将大学生使用网络金融借贷纳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信用是人的第二生命,在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将大学生金融借贷纳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既是对大学生的保护,防止他们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泥沼,同时也是对他们的监督,从校园里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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