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统一盐政监管队伍的建议
民建太原市委王永红反映:新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经落地实施,《方案》要求把食盐安全作为盐业体制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原则,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面对已经开放的食盐市场,不同产地、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不同规格的食盐将逐步进入各地市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市场,甄别真假难度激增,执法难度确实增加不少。为此依法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盐政监管队伍十分重要。
但当前我国的盐政管理部门设置还存在多种管理模式。有的地方是公务员系列、有的地方是事业编制、有的挂靠盐业公司是企业编制,有的主管机构是发改委、有的是经信委、有的是国资委、还有的归供销社,有的是盐业公司代行执法权盐政执法挂靠在省盐业公司,人员编制也各不相同,不利于市场监管。按照现行的《盐业管理条例》轻工业部是国务院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但轻工业部已经撤销,正在修改征求意见的《盐业管理条例》也只是规定: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主管全国盐业工作。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工作。并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盐业主管机构。
为了确保用盐安全,加强盐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树立执法权威,建立一支机构统一的执法队伍非常重要。首先要明确盐业主管机构,我认为食盐作为“舌尖上第一味”,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与食品和含盐食品加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盐政执法归质监部门、食药监或工商管理部门比较合适,这样也便于未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联合执法队伍,既可以确保执法专业、高效,又可以统筹兼顾,不浪费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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