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把有孩男女青年关在婚姻笼子里
民建新绛支部副主委、县政协委员仪伟秀反映:2017年3月17日,法制频道一则报道,说的是温州有6个15、16岁的孩子,因缺亲生父母的管教,多由爷爷、奶奶养育,因缺乏教育,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而入监判刑7、8年,试想,出来就23岁左右了,失去正面学校教育,将来自身生活有多艰难,原因多是因为年轻父母感情破裂离婚的恶果。
现在的年轻人有点太放肆了,花钱不受约束,做工不乐吃苦,一争执就离婚,不管亲生儿女。久之,一代一代传下去。即危害双方老人和孩子,又影响社会文明时尚。
建议,应在婚姻法补上相关约束内容:
1、有孩父母离婚,两年内不予办理再婚手续,约束年青人的随意性和轻薄性。
2、对有孩夫妻离婚,要规定预交教育费和社会保障费10~20万元不等,约束有孩父母的任性和自由性。
3、对有孩父母的父母负担,要求不准单独承担孙辈的教管任务,以利控制年轻人的依赖性和不负责性。
总之,采取措施将有孩父母关在婚姻笼子里,以利后辈健康成长,提高社会良好风尚,减少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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