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开展ppp模式不可盲目过热
民建省委委员、运城市委副主委,运城市政协常委岳崇民反映:近年来,为了提高城市品位,各级政府通过各种融资渠道或政府举债,加快城市建设,政府性债务居高不下,甚至超过地方政府债务警戒线。同时,囿于财力,各地又积极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为了追求项目数量和投资金规模,盲目上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补贴,不顾条件成熟不成熟,项目动辄上亿元,不考虑项目建设实际效果、收益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由于地方财力增长有限,ppp模式项目大多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收益微乎其微,最终将由地方财政买单、兜底,这样,ppp项目就存在着一定的隐患,将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开展ppp模式项目必须慎重,不可盲目过热,成熟一个开展一个,选择一些收益好、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实行ppp模式,认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情况以及政府的财力承受能力,才能达到政府与社会资本互赢,真正体现ppp项目的真实效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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