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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27 21:00:2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盐湖支部王吉创反映:目前,扶贫工作各地政府部门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入户调查,上门走访,确定扶贫对象,建立台帐档案,虽然工作细致,制度严谨,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扶贫难做到“精”“准”。

一、识别不精准。

我国部分地区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而且贫困人口多,在工作中难以逐户核实情况,并且有些乡镇未严格执行贫困人员的认定标准和评选程序,“人情户”、“关系户”依然存在。(2)、措施不精准。扶贫工作质量要求高、工作量大,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以致于措施落实有难度。部分贫困对象有的外出打工难以“一对一”帮扶,贫困户自身脱贫能力和脱贫基础比较薄弱。(3)、力量不精准。有的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现有的扶贫干部很难与贫困人口全部结对帮扶,有些乡村干部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不积极,能力素质差,思想上有畏难情绪。

二、扶贫难做到脱贫。

扶贫工作我们一直做为首要任务来抓却忽略了如何脱贫,有些贫困户就是靠政府的救济金来过日子,于是“坐”“等”“靠”,另外,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之间大多各自为阵,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土地抛黄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而且贫困户大多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同时,制约产业发展要素较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村技术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知识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就难以推动产业的发展。

为了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因此,建议:

一、精准扶贫应以金融信贷相依托

(一)开展 “富民贷”和 “强农贷”,即面向贫困农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和面向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资金信贷。根据国家央行、发改、财政、银监、证监、保监、扶贫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扶贫部门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开发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金融产品。(二)利用资源整合办法,赋予贫困县更多资源整合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由领导组成员单位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明确行业部门责任,合力攻坚。

二、精准扶贫应与创业培训相对接

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且各地人社部门均开展了SYB学习班,食宿及学费全免,学习内容包括成本核算、市场评估、规避风险等,要求每位学员学习十天,毕业后考试合格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对于在农村年龄在二十至四十五岁的贫困户,扶贫办可以跟当地的人社部门对接,把有创业愿望的农民组织起来参加学习,事后需创业的学员除政府给予无息或贴息贷款的政策外,辅导老师还应做好后续服务,创业孵化基地也应对其免收部分租金,让自主创业人员真正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地方政府相应的也减轻了负担。

三、精准扶贫应与互联网+相融合

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互联网+模式在各个行业被广泛运用,如何将贫困户扶持起来再让其脱贫,除了政策上的指导以外,也离不开互联网的帮助。目前,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而贫困户再贫困也有土地可以耕种,可以根据各地的气候变化,水土特质开展选择性耕种,对收获的农副产品利用网络进行销售,农闲时节当地扶贫办应聘请互联网方面的专家,组织大家学习电商、微商课,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各地的需求,将收获的农副产品远销到全国各地。同时,聘请农业方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指导,使销售的产品质量上得到保证。

四、精准扶贫应健全廉洁机制

各地要建档立卡精细管理制度,扶贫单位要对贫困户可以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等步骤将贫困村和贫困户有效识别出来,并建立档案,确定贫困人员的信息精准。扶贫工作人员要逐户调查摸底,通过户户见面、座谈交流的方式精准掌握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以及致贫的原因和实际需要进行采取什么样的帮扶措施,扶贫部门还应联合检察部门开展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纪委开展扶贫领域重点督查工作,筑牢纪律和法治“两条防线”,确保实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