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建议
民建运城盐湖支部委员、区政协委员王兴平反映: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担负着中小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许多中小微企业通过担保贷款获得了资金,解决了难题,加快了发展。但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担保机构运行机制还不太规范;二是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财政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方面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担保公司在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方面还有待加强等等。
为了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结构。根据担保市场发展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不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定位,避免融资性担保机构混营性情况。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力度。加强政府协调力度,减少银行压贷抽贷。建议由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财政、经信等有关部门建立与银行抽贷事前报告制度,尽量减少企业资金断裂现象,稳定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贷款担保的,可在实现成本覆盖的前提下适当收费,并由本级财政对信誉良好、按时还款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补助。
四、建议修订担保管理办法中有关投资条款,推进担保行业的资本经营,以契合担保特点,促进股权质押、债转股等后续业务开展。
五、建立健全担保不良资金处理制度,对代偿形成的不良资产建议借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打包、打折、转让等办法,实施剥离处置。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