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彻底实现收支脱钩的建议
民建运城盐湖支部委员、区政协委员王兴平反映: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创新、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既是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和完善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和实现依法理财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非税收入管理一直沿用传统的收支挂钩方式,执收执罚单位的经费都是采取非税收入抵支的办法,根据执收执罚的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予以返还。差额单位、自收自支单位、超编人员的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除了财政部门补助的部分之外,没有其他来源,只能依靠执收执罚弥补收支缺口。上级要求对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脱钩,但是管理机制难以理顺,无法真正实现综合预算管理,收支即使脱钩也是“明脱暗挂”。
解决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以收抵支的矛盾,彻底实现收支脱钩,笔者认为推行经费供养方式改革十分必要。目前单位经费的财政供养方式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超编人员、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经费不足的部分需要依靠执收执罚来弥补,这是收支难以脱钩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坚持以编制定人员,以编制内人员定预算,坚决杜绝超编进人。
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建议从上到下逐步将差额、自收自支过渡为全额方式,落实单位和人员经费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为彻底实现收支脱钩扫清体制机制障碍。
二、深化综合预算改革,逐步摒弃传统的“收支挂钩”预算方式,实行政府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
三、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法律,对非税收入设立、范围、征收、汇缴、划解、监督、稽查、票据使用、预算管理等内容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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