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成立农村建房质量监督站
民建运城稷山支部吴天喜反映: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建新房越来越多,农村人对居住房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生存型住房已不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而宽敞、舒适、漂亮的居住建筑,甚至“小洋楼”已成为广大农民朋友追求和梦想实现的目标。因而,在农村,早已不是建房大多由房主自行召集亲戚朋友帮忙建造住房,而是雇用承建人建造房屋。但是好多承建人员不专业,结果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目前,农村活跃着很多没有施工资质的“建筑游击队”和“三无”型施工队伍(无资质、无施工图纸、无专业技术人员),建筑队施工人员临时拼凑,基本上是农民,忙时拿镰刀、闲时拿瓦刀;建筑队组织松散,没有受过技术培训,缺乏安全生产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完全依靠施工人员自身觉悟和经验,凭自己的“土办法”干,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同时,为了节约成本和投资,很多农户建房时在面板钢筋和墙体用砖上做文章,有的不按有关技术要求布筋砌砖,有的水泥标号不达标,有的基础下不到位。缺少规范的抗震设计和抗震措施,也存在着基础与地基不牢固、结构不合理、主体强度不足、跨度和开间过大等现象,导致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差。房屋建好后,问题百出,如房屋不方正、房屋出现裂缝、墙皮脱落等质量问题。这样,房主拖欠款项不予支付;承建工人辛辛苦苦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回报。随之而来的各种纠纷、矛盾愈来愈多。
在农村,建房是大事情。好多农民建一次房屋要花费多年的积蓄,实属不易。然而,由于现行政策法规对农村房屋建设行为缺乏有效的指导,农村建房质量问题经常发生。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纠纷,也为了群众所建房屋有质量保障,
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重视和关心这项工作。一要有专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并成立农村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把有建筑技术的人才吸引到监督站中,以满足群众建房质量监督要求。三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和要求。同时,也要对农村施工队伍进行普查,模清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施工人员的管理,搞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实行承包人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工程承包责任人持证上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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