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府采购供应生物有机肥等材料要以增产提质效果为定量标准
民建运城新绛支部副主委、县政协委员仪伟秀反映:2017年,国家首批确定100个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点,每个县给资1000万元政府补助。目的在于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收入。
但是目前我们了解到,一是政府采购生物有机生产资料多以投标的形式,以价廉者胜出,这样不少企业就按价造肥,多数有机肥属不达国标供应,使用后反映效果不突出;二是农业管理部门,将所定生物有机肥下达给厂家和乡村,乡村多按人头平均分配,有些农户把土地流转出去,有些户不种地,这样一来就将生物有机肥放久失效或者廉价出售,从而造成需要的用不到,不需要的浪费掉。
为此建议:
1、政府采购生物有机肥等有机绿色等农资要经过专业人员私访考察。所用品种增产提质效果,来决定生产厂家和品牌,有目的的投放到能见效的示范户和村。
2、资金物资管理部门要以增产提质为目的,要求种植户将相关品种,备料备齐后足量发放,避免平均分配而浪费,起不到增产提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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