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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签约式家庭医养服务范围,保障居家老人享受零距离医养服务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16 21:48:3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会员任军平反映:随着老年人的进一步加剧,我国已提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国家提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年人的确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关心和照顾。本人经过对居住地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以上。在试点村重点对65岁以上老年人探索性地开展了“签约式家庭医养服务”工作,即通过签约合同,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主要是一般常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脉博、血压、体温。同时对既往病史、生活自理能力、服药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并登记建档。通过这些,基本了解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老百姓反映强烈,同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配合,老年人基本的医疗服务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收效明显。但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随着各项工作的细化和“签约式”试点的开展,医院工作人员人手较少,大部分时间用于日常工作,特别是对一些腿脚不便不能出门的老人,就需要医务人员入户进行服务,难以保证“签约式家庭医养服务”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再加上医疗服务项目单一,仅限于一般的常规检查,难以满足一些疑难病和慢性病人的需求。

    3.基础性的摸底和建档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定期的随访、跟踪服务还没有形成一种长效的工作机制。

    4.在入户进行医疗服务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一部分老年人因患重大疾病花去了高额的医疗费而导致家庭生活非常贫困。

    为更好地对开展好“签约式家庭医养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应给予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一些就业岗位,还可向社会大力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吸纳一些志愿者队伍,满足人员需求。

    2.通过采取从外聘请一些有资历的大夫和选派单位内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的途径,增加服务项目,提高在岗人员的业务水平。

    3.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对“签约式家庭医养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以保障这项工作能够形成一种长效的工作机制。

    4.对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贫困的一部分老年人,政府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这部分人群的扶助力度。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