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惠农政策存在的问题应以高度重视
从2004年开始,我国已经连续五年实行惠农政策,实行惠农政策的主要意义在于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我省平顺、文水、盐湖、临猗等七个重点产粮县(区)进行了惠农政策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惠农政策实施与落实情况良好,农民满意度较高;惠农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存在的有关问题也值得我们研究和解决。一是惠农补贴金额低于农民的期望值。尽管惠农补贴年年增加,但是高涨的农资价格基本抵消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所得,有限的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难以真正有效地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存在季节性滞后。惠农补贴资金从着手准备发放到发放至农民手中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层层落实。有些地区惠农补贴款发放较晚,错过粮食播种时节,补贴款未能起到及时补助粮食生产的作用。三是惠农补贴资金对改变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的模式触动不大。由于农户多为分散经营,惠农补贴资金又有限,惠农补贴政策没有起到改变种植业生产粗放经营模式的助推作用,目前我省种植业生产仍然存在粮食种植结构不够合理,产业链条短,粮食商品率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惠农政策,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应在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惠农政策的引导下寻求拓展本地惠农政策的新思路和新做法。一是要适当增加与改变补贴方式。在国家与地方财政投入农业力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首先要继续增加普惠制的惠农补贴款项。其次可以结合当地种粮特点,对种粮大户与一般农户的补贴采取不同的补贴率进行补贴,对具有地域风格特色、市场前景好的优势粮食品种给予优品补贴。这对于有效鼓励粮食种植大户、特色种植区域稳定发展,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具有积极作用。二是继续改进补贴落实方式。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发放环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应结合粮食播种时间提前或同步发放至农民手中,提高惠农补贴资金有效利用率。
2、加快土地流转,转变经营方式。农户一家一户获取惠农补贴资金较少,种植优势难以显现,长时间提升种粮积极性效果不够明显。如能实现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可大大降低农业投入成本,显现规模效益,有利于提升农民长期种粮积极性。目前我省土地流转工作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各地应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引导农民以入股、出租、转包、转让、互换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土地向粮食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龙头企业集中,促进粮食规模化、标准化和优质化生产。通过有效的土地流转,改变粗放经营模式,最终确保出让土地的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实现种地农民收益较大幅度增加的“双赢”。
3、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抗旱防灾能力。目前我省的农田水利设施仍然存在老设施年久失修、使用效益下降;新设施建设慢、配套工程跟不上;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匮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偏弱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种粮德隐性成本。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续建配套和节水农业改造工程。要拓展现有工程规划,继续在北部地区建设抗旱水源、水土保持工程,在中部地区发展集雨灌溉工程,在南部地区发展节水灌溉和引黄灌溉工程,尽快提高抗旱减灾水平,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种粮的收益。
4、加大多层次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农民是粮食生产发展的核心动力,其素质高低关系到粮食生产发展的速度与水平。涉农培训机构首先要指导农民全面理解惠农政策,积极培训农民各项种植技能,引导农民发展产业化合作组织。其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农民进行基础文化素质教育,开拓农民生产与生活视野,使广大农民的思想意识融入到快速发展与变化的现代社会中。
作者系民建山西省委委员、忻州市政协常委 民建忻州市委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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