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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医疗信息电子化建设 提高医疗信息共享水平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11-25 22:19:12 浏览次数: 【字体:

    阳泉市政协常委、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 王变娥反映:随着电子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医疗信息电子化或部分电子化,早已成为现实。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医疗水平的提高,大大提高了抢救病人的时效性,同时也使病人的医疗费用下降。但是,医疗信息电子化发展水平不均衡,造成医疗单位之间医疗信息的共享水平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虽然采取了医疗单位(二三甲医院)的检验结果、检查结果报告互认的措施,开展了医疗信息共享的工作,收到了一些效果,然而由于没有建立医疗信息电子化互通平台,医疗信息共享水平低,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减少病人的医疗费用的支出。以阳泉市为例:

 

目前,阳泉市医疗系统存在以下问题:

 

  一、各医疗单位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发展不够平衡,病历、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没有完全电子信息化。

 

二、各医疗单位之间没有医疗电子信息化的互通平台,只有单位内网信息共享。

 

三、医疗单位之间的病历、检查结果、检验结果等信息共享水平低。

 

四、对患者的就诊信息了解不全面,影响诊治效果。

 

五、重复检查、重复检验。

 

六、医护人员书写的病历无法辩认。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结合医疗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

 

一、制定医疗单位医疗信息电子化的管理条例,制订出医疗信息化具体内容、应用范围细则。

 

二、提高医疗单位的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特别是医疗信息电子化水平不高的医疗单位,病历书写电子化。

 

三、建立在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医院的电子信息互通平台,各医院的医疗信息联网,随时可以查看。

 

四、建立和编制每一个市民的就诊号(就医一卡通),取消医院自编信息条形码号及诊疗卡。

 

    五、取消一个医院一本病历的做法,方便就诊,减少患者负担。无论是社区门诊还是医院(包括甲级医院)就诊,病历本都应当是规范的、通用的。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