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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俊:加强对“建议零售价”的管理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08-14 10: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会员、万柏林区审计局副局长、区政协委员   李晓俊反映: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随处可见,甚至几元钱的牙膏牙刷上也标有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而商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标明的建议价、统一价,有的甚至是对折、三折。如有的衣服标明建议零售价为508元,其实150元就能买下。这众多商品上的“建议零售价”让不少消费者看花了眼。

    据了解,建议零售价的推出,其初衷在于避免商家擅自抬高商品零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从而更好地规范消费市场及保护产品品牌形象。它的制定,并非随心所欲,而是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建议零售价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遏制商家的暴利行为。

    然而,眼下建议零售价成为了一些厂家“心知”、商家“肚明”的联合促销双簧戏。一些心术不正的生产厂家制定的所谓建议零售价竟与商家零售价相差如此悬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现在国家出台的有关价格法规中还没有建议零售价这个概念。建议零售价如何定,就完全成了厂家的一种自主行为。一些厂家、商家见有利可图,有空子可钻,就利用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双方形成默契,故意将建议零售价定高,给消费者传递虚假的价格信息,共同欺骗消费者来渔利。因此建议:

    一、生产厂家要综合产品的成本、质量、销路、品牌价值、商家利润等因素得出更真实的“建议零售价” ,莫让一些营销噱头损害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二、应尽快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带欺诈行为的建议零售价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意误导消费者的厂商,应给予高额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