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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达:关于尽快建立政府工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08-12 16: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山西省妇女委员会委员、临汾市政协常委、 民建临汾市委副主委 高标达反映: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知情出力、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建议尽快出台各级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会议协商制度

    1、各级政府召开的全体(扩大)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邀请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2、根据各民主党派分工联系的界别,确定对口联系部门。对口联系部门可与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召开会议,进行调研和组织其他活动。比如:民建应对口发改委、经委、中小企业局、税务、工商等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民盟应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

    3、各级政府的重要部署、决策、改革项目和重大人事变动等事项出台前,应注意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他们参加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

    二、领导联系制度

    1、各级政府及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应安排1至2次走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通报新的重大工作计划,还应定期、不定期的征询大家对政府反腐倡廉的意见和建议。

    2、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建议或意见须走访政府部门进行调研时,有关部门领导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

    3、各级政府及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应与有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建立定向联系,与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交朋友。

    三、文件交换制度

    1、凡是涉及到政策性的文件资料,各级政府及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应抄送给有关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2、政府各部门收到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专题调查报告或建议、意见后,应在30天内给予回复。

    四、对口联系人制度

    1、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对口联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有关领导,并明确联系电话。

    2、政府有关部门分管对口联系工作的领导要负责组织、安排本单位的对口联系工作,并要经常检查对口联系工作情况。

    五、检查及交流制度

    1、各级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各部门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工作的落实情况,应经常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对口联系工作的情况,每年年底前书面汇报给政府有关领导。

    2、各级政府办公厅每年组织1至2次对口联系人员联谊活动,进行交流和沟通;每年召开1次对口联系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