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详细内容

刘蓉华、胡新生:关于扩大农村清洁能源国家补贴范围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07-24 18:48:56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国人大代表、省民建副主委、省监委副主任 刘蓉华、民建山西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 胡新生反映: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支持发展农村沼气、秸秆气等清洁的一系列政策,使农业的废弃物得到了充分利用,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助推了新农村建设。拿山西省晋城市来说,仅近两年就累计发展农村沼气、秸秆气13万户,户均配套补贴(包括国家、省、市、县)达2000元。

    但对于工业化水平相对集中城市的城郊结合部,以及邻近矿区、国家大中型企业的农村来说,由于人多地少,同时受条件、地域、原料等因素制约,建设养猪场、沼气池、秸秆气化站等工程很不现实,因此难以享受这一惠农政策;另一方面,有些农村虽身处煤层气、天然气等气源附近,由于投资、价格、安全、环境等原因,近水楼台不得月。都是清洁能源,都是废物循环利用,都可以解决农民最关切的生活用能、卫生环境等民生问题,却不能得到相同的扶持,农民对此反应强烈。

    为此建议:

    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把煤气、煤层气、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一并纳入国家惠农补贴范围,给予相应或同等的补贴,使靠近清洁能源基地而又没有条件建设沼气秸秆气的农村,充分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的阳光,从而为维护稳定,保护环境,构建和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大限度的促进新农村建设。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