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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宪华、胡新生:关于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07-21 16:04:55 浏览次数: 【字体:
    省政协常委、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审计厅副厅长 姚宪华、民建山西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 胡新生反映:晋城市地处沁水煤田腹地,无烟煤储量大、分布广,是全国重要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和最具煤层气开发前景的地区之一。全市煤层气储量约为6.85万亿立方米,占山西煤层气储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具有资源埋藏浅、可采性好、甲烷纯度高等特点。晋城矿区是目前全国勘探程度最高、煤层气储量条件稳定、开发潜力最好的煤层气气田。

    近年来,为充分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晋城市把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快了煤层气开发利用步伐。目前,已全面掌握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钻井、压裂、排采、集输等技术,煤层气的开采技术,初步形成了煤层气勘探开发、液化、集输、民用燃气、工业燃气、瓦斯发电、汽车加装煤层气等商品化产销用体系。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建成地面煤层气抽采井2621口,地面煤层气年抽采能力达到22亿立方米以上。晋城煤业集团寺河煤矿12万千瓦煤层气发电厂,是亚洲最大的煤层气发电企业。此外,又在煤层气发电、煤层气汽车以及煤层气民用和工业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全市已建成的煤层气发电厂(站)有24座,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是全国利用煤层气发电规模最大的地区;以煤层气作为气源,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主城区80%的居民,市区内出租车、部分公交车和大型运输车用上了煤层气,部分宾馆、饭店、洗浴等行业也改用煤层气为燃料,年用气规模达到2000万立方米以上;在保证全市民用煤层气的基础上,还把煤层气压缩后,用专用运输槽车,向长治、太原、焦作、洛阳、济源、郑州等城市和晋城市部分乡镇和新农村供气,日供气超过10万立方米;九州玻璃、东方玻璃、富基新材料等玻璃、陶瓷企业用煤层气替代煤和电作为新燃料,年用气规模达到5000万立方米左右。

    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不仅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延长煤炭资源开采期,而且有利于改善环境、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于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同时,我们也感到由于煤层气的区域性、专业性较强,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标准不统一,也给开发利用和推广使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为了促进煤层气资源的有序开发,推动煤层气产业的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我国煤层气资源较为丰富,发展煤层气产业必将对全国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煤炭安全开采及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重要影响,建议国家将《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十一五”规划》和《山西沁水盆地煤层气田开发利用规划》、《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纳入全国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予以实施。尽快制定《山西沁水盆地煤层气田开发利用规划》、《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全力打造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二、建议进步一解决采煤采气一体化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47号文《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国家提倡采煤采气一体化。中联、中石油公司在晋城境内登记的气田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已从国土资源部直接取得,而且大部分是晋城市规划的煤炭生产的主要区域。制约着晋城市煤炭工业的发展。由于煤炭矿权与煤层气矿权的分置和两种资源开采的不协调性,造成采气和采煤不能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科学、合理、安全的一体化部署,采气的同时,破坏了煤层和顶板,破坏了采煤条件,造成资源开发总体上的得不偿失,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无法保证,制约了煤层气和煤炭工业的协调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在矿权重叠问题上进行了多次协调,但效果不明显,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矿业权重叠问题。建议:国家坚持煤层气开发服从服务于煤炭开采,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确保安全生产的原则下,采取切实措施,加工作力度,使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互不协调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建议进一步落实瓦斯发电上网补贴电价。国家为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减少煤矿瓦斯灾害,节约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鼓励发展瓦斯发电,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晋城市境遇内有高瓦斯矿井52座的井下瓦斯抽采量达10亿立方米。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利用井下瓦斯发电最集中、规模最大的区域。井下瓦利变废为宝,节约了资源,减少了对臭氧层的矿坏和温室效应,保护了环境,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下发的《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煤气“煤矿瓦斯)电厂上网电价,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发改价格[2006]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滩管理试行办法》中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0.525元(当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275元+补贴电价25元/元)执行。但目前实际执行的瓦斯发电上网电价是0.37元。随着近年来煤层气产业的兴起,井下瓦斯已开始按照热值进行收费,瓦斯发电成本提高,但国家规定的补贴电价仍未执行,瓦斯发电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建议:国家进一步落实鼓励瓦斯发电的改革,把瓦斯发电的补贴电价切实落实到位。

    四、建议规范煤层气安全监管。煤层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要。目前我市煤层气的开采生产、集输、运输、液化、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已迫在眉捷,给地方政府造成了很大压力。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家对煤层气开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定尚不明确,安全监管难以有效介入,造成了事实上的经济优先、安全置后的监管局面,监督没有依据,管理缺乏手段。二是煤层气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开采企业无论在技术规范上还是在规划设计上往往是各行其是、各尽其利,缺乏长远打算,这种各自为政的无序开采,不仅极大地浪费了国家资源、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而且对以煤炭为支柱产业的当地采煤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国家要尽快明确煤层气安全监管职责。抓紧制定煤层气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建议建立煤层气产业发展补偿机制。众多煤层气生产、液化企业大多集中在我市“十一五”期间发展煤、电、化产业的重点区域沁河沿线,一是给当地的水资源、土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和破坏;二是国家直接在沁水煤田大量布置采气井和集输管道,给今后我市在这些地区利用煤水资源优势,布局工业项目增加了难度;三是煤层气开发利用给晋城市其他行业的规划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嘉南铁路项目虽然国家和省都已批准,但其沿线要求20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易燃易爆抽气井,据嘉南铁路项目反映,该项目建设涉及中石油、中联、蓝焰煤层气垂直井59口, 多分支水平井4口,其中:按中石油的要价,一口垂直井900-1000万,一组多分支水平井7000-7500万,光赔偿费用就需要8亿元以上,比项目资本金还要大。四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6号文《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煤层气的开采和集输,增值税先征后退,所得税、资源税免征。对地方财政来说,所得仅建设期3%的营业税,建成后毫无收益。而晋城市的煤层气液化企业均为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的政策。煤层气产业对地方财力增收作用很小。但由煤层气产业发展带来的安全、环保、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职权利不统一,不利于煤层气产业发展。为此,建议:国家批准在晋城市建立煤层气产业发展补偿机制,凡销售出境的煤层气,每立方米煤层气(标准态)征收0.1—0.2元的煤层气发展基金,用于因煤层气开发而引发的安全、环保、生态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好地促进晋城市煤层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