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贤:对公交安全的思考和建议
民建省直供销社支部 刘宗贤反映: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02分,成都公交公司一辆车牌号为川A49567的9路公交车从天回镇行驶至北郊三环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发生燃烧,造成27人遇难,72人受伤。在唏嘘慨叹此次事故,为在事故中逝去的同胞默哀的同时,痛定思痛,笔者以为此次事故暴露出公交车安全中的诸多问题。
一、造成此次灾难的最直接原因是严重超员,严重超员导致车门难以打开,车门难以打开导致火灾发生后人们无法逃离。据说,发生惨案的那辆车车门上方有一个可以开门的拴,那又管什么用呢?那个东西除了专业人员,普通人根本不知道。
二、是窗户问题。公交车的窗户为什么要“钉死”,难道仅仅是为了开空调吗?这种设计且不说阻碍事故发生时候逃生,就是平时也是利少弊多,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公交车人满为患的国家,如此设计十分不合实际。我坐这种车就因为车内空气难忍,经常弄得头晕眼花。
三、公交管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对这样的惨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就是市场性与公益性不平衡。我去过我省一些县、市,为了多拉客,很多驾驶员都是扯开嗓子让乘客往车里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发生火灾的这辆车才装进了一百二十人。公交管理的高度市场化,诸如发车与回站时间、每公里耗油量、每趟车载客人数都有明确规定,都与司售人员的收入挂钩。这种高度市场化的管理造成公交线路越弄越长,相反发车间隔却相对加大,即便线路不长,发车间隔也不会缩短,因为这里面有经济效益问题。有一次我和妻子等619路公交车,居然等了一个小时才来车。
四、据说这次事故的原因可能是有人携带易燃液体上车引发,那么这就暴露出公交安全检查的缺陷。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道路运输旅客发送量达200亿人次以上,超出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百倍以上;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均有专门的公安人员随行,但道路运输却没有一支专职的负责车上旅客安全的公安保护队伍。
五、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制定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在成都起火公交车事件中,人们没有看到任何应急预案启动的迹象。
六、公交车上的安全锤、灭火器作用未能发挥。要不是这次事故,我还不知道空调车上配备有安全锤,因为我坐空调车从来没有见过安全锤。
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为了我们脆弱的生命不再无辜逝去,建议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安全。
一、调整政策。大力发展公交事业,这是关系广大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公益事业。我们不能在现有城市道路建设速度严重滞后的现实情况下,还一个劲儿地鼓励私家车的增长。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实情,从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借鉴新加坡城市公交的做法,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通过税收、出行限制等手段适当控制私家车过快发展,等等。
二、突出公益性质。公交公司不应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完全采取企业的经营模式。城市公共交通,首先应该是一项公益事业。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要,作为政府,应该多为这些普通老百姓着想,政策要适当倾斜于普通民众;作为公交公司,理应突出其“公”的性质,把公益事业办实、办好,调整和改进内部管理、成本核算、员工考核等相关办法,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
三、调整公交车的设计和使用标准。任何设计都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第一。我承认,空调车较以前的公交车是美观、舒适,但是否安全,紧急情况下是否有利于尽快逃生,这次惨剧已用血的事实向我们做出了回答。当安全不能保证时,特别是公共交通工具具有载客多、时常拥挤的特点,我们有必要对车辆的美观、舒适作相应的割舍,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测标准也应作调整;同时,公交公司应放弃购买和使用中看却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消防管理部门也应严格监管,决不允许这类公共交通工具上路。
四、调整公交线路和车次。我经常在市内跑,发现有的街道公交线路特别多,而在有的街道却一条线路也见不到。这种一些线路“吃不饱”、一些线路“要撑死”的状况,屡见不鲜。希望设置不尽合理的线路,能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五、完善技术手段
(1)增加自动报警器,一个是超员报警器,公交车一旦超员就自动报警,像电梯一样;一个是异味探测报警器,一旦车上有异味,迅速报警,像宾馆客房中安装的烟味报警器。
(2)在车厢内设置摄像监控头,或其他监控记录设备,像飞机上的“黑匣子”,可与调度中心保持实时联络,便于事后调查有关事故原委。
(3)增设活动窗、安全门,便于在紧急情况下乘客靠自己的力量也能迅速逃生。
六、强化安全管理。思想要重视,制度要健全,安检需增加,培训应加大,经常做演练,宣传更广泛。但最为关键的是:管理必须过硬,落实坚决到位。愿所有生命都能得到尊重和爱惜!
一、造成此次灾难的最直接原因是严重超员,严重超员导致车门难以打开,车门难以打开导致火灾发生后人们无法逃离。据说,发生惨案的那辆车车门上方有一个可以开门的拴,那又管什么用呢?那个东西除了专业人员,普通人根本不知道。
二、是窗户问题。公交车的窗户为什么要“钉死”,难道仅仅是为了开空调吗?这种设计且不说阻碍事故发生时候逃生,就是平时也是利少弊多,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公交车人满为患的国家,如此设计十分不合实际。我坐这种车就因为车内空气难忍,经常弄得头晕眼花。
三、公交管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对这样的惨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就是市场性与公益性不平衡。我去过我省一些县、市,为了多拉客,很多驾驶员都是扯开嗓子让乘客往车里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发生火灾的这辆车才装进了一百二十人。公交管理的高度市场化,诸如发车与回站时间、每公里耗油量、每趟车载客人数都有明确规定,都与司售人员的收入挂钩。这种高度市场化的管理造成公交线路越弄越长,相反发车间隔却相对加大,即便线路不长,发车间隔也不会缩短,因为这里面有经济效益问题。有一次我和妻子等619路公交车,居然等了一个小时才来车。
四、据说这次事故的原因可能是有人携带易燃液体上车引发,那么这就暴露出公交安全检查的缺陷。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道路运输旅客发送量达200亿人次以上,超出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百倍以上;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均有专门的公安人员随行,但道路运输却没有一支专职的负责车上旅客安全的公安保护队伍。
五、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制定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在成都起火公交车事件中,人们没有看到任何应急预案启动的迹象。
六、公交车上的安全锤、灭火器作用未能发挥。要不是这次事故,我还不知道空调车上配备有安全锤,因为我坐空调车从来没有见过安全锤。
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为了我们脆弱的生命不再无辜逝去,建议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安全。
一、调整政策。大力发展公交事业,这是关系广大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公益事业。我们不能在现有城市道路建设速度严重滞后的现实情况下,还一个劲儿地鼓励私家车的增长。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实情,从广大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借鉴新加坡城市公交的做法,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通过税收、出行限制等手段适当控制私家车过快发展,等等。
二、突出公益性质。公交公司不应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完全采取企业的经营模式。城市公共交通,首先应该是一项公益事业。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要,作为政府,应该多为这些普通老百姓着想,政策要适当倾斜于普通民众;作为公交公司,理应突出其“公”的性质,把公益事业办实、办好,调整和改进内部管理、成本核算、员工考核等相关办法,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
三、调整公交车的设计和使用标准。任何设计都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第一。我承认,空调车较以前的公交车是美观、舒适,但是否安全,紧急情况下是否有利于尽快逃生,这次惨剧已用血的事实向我们做出了回答。当安全不能保证时,特别是公共交通工具具有载客多、时常拥挤的特点,我们有必要对车辆的美观、舒适作相应的割舍,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测标准也应作调整;同时,公交公司应放弃购买和使用中看却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消防管理部门也应严格监管,决不允许这类公共交通工具上路。
四、调整公交线路和车次。我经常在市内跑,发现有的街道公交线路特别多,而在有的街道却一条线路也见不到。这种一些线路“吃不饱”、一些线路“要撑死”的状况,屡见不鲜。希望设置不尽合理的线路,能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五、完善技术手段
(1)增加自动报警器,一个是超员报警器,公交车一旦超员就自动报警,像电梯一样;一个是异味探测报警器,一旦车上有异味,迅速报警,像宾馆客房中安装的烟味报警器。
(2)在车厢内设置摄像监控头,或其他监控记录设备,像飞机上的“黑匣子”,可与调度中心保持实时联络,便于事后调查有关事故原委。
(3)增设活动窗、安全门,便于在紧急情况下乘客靠自己的力量也能迅速逃生。
六、强化安全管理。思想要重视,制度要健全,安检需增加,培训应加大,经常做演练,宣传更广泛。但最为关键的是:管理必须过硬,落实坚决到位。愿所有生命都能得到尊重和爱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