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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中贤:“家电下乡”政策尚需大力宣传和落实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04-16 08:27:37 浏览次数: 【字体:
    忻州市政协常委、民建忻州市委副主委 许中贤反映:“家电下乡”是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一项既具有政治意义又具有经济意义的重大支农惠农政策。近日,山西省各地党委和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惠民的情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家电下乡”的政策,加大宣传,全面推进,强化监管,切实把这项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群众的普遍反映是,国家政策好,政府贯彻落实的有力,生产商、销售商和农民朋友都真诚拥护。

    但从一些市县调查的情况分析,当前仍有一些制约“家电下乡”政策落实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从对商家和农户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县级对家电下乡的宣传力度较大,而乡(镇)和村级组织宣传工作不到位,现在还有不少农民朋友不知道有这回事,或者对办理和领取补贴还不够清楚。

    二、加重了小规模纳税销售企业的税赋。根据经营规模,商家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定额纳税人两类。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企业因没有顾虑,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比较积极;规模较小的定额纳税人因“家电下乡”产品必须给客户开据发票,为了不多交税,商家更多的是劝说农民朋友购买非家电下乡产品,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并不很积极。

    三、农民补贴领取兑现不够及时。从调查的情况看,一是农民感觉补贴兑现慢,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办完全部手续领到补贴,在时间上需要2个月左右。目前周期有所缩短,但至少也需要一个月左右。二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是全国通用的一套系统,因用户太多,登录困难,商家不能及时登录,出现农民朋友在商家和乡镇之间来回穿梭。领取补贴成了部分农民朋友焦心的事情。

    四、某些销售网点管理不够规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取得“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的小规模销售网点在销售给农民朋友家电产品后,不愿给农民朋友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部分网点把家电下乡产品与非家电下乡产品混合摆放,有“鱼目混珠”之嫌;大多数取得资格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没有按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在商场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牌匾等标识。

    五、部分生产厂家产品品种较少。从调查情况看,部分生产厂家家电下乡产品品种较少,不能满足农民朋友在款式、价格等方面的需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家电下乡的消费群体在农村,目前还有不少农民朋友不知道什么是“家电下乡”,对“家电下乡”的产品还有误解。县、乡两级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把宣传的方向集中在农村和农民身上,使农民朋友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以使“家电下乡”这一拉动内需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协调解决好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问题。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是家电下乡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为了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税务部门可以把“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额单独计算,使相关企业不因“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而增加税赋,充分调动商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缩短农民补贴的审核领取时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首先要加强对商家和乡镇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资料录入的及时和准确,实行规定时间办结制度;其次要妥善处理销售和补贴过程发生的矛盾与问题,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尽快拿到补贴,促进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四、进一步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规范化管理。首先要建立家电下乡投诉台、投诉电话,对有关商家进行监督,保证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能及时拿到正规的税务发票等相关手续,维护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其次要及时查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坑农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切实把家电下乡产品与非家电下乡产品分开摆放,严格“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对于哄骗农民朋友购买非家电下乡产品,让农民朋友无法申领补贴而上当受骗的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再次要督促有关销售网点将政府管理部门发放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牌匾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以方便农民辨认。

    五、加强指定销售网点的技术培训。加强对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的培训力度,使商家能熟练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技术,及时解决商家登录系统网速慢的问题,保证商家和乡镇能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