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重道远
民建大同市委副主委汤 雄反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发办〔2005〕33号)通知精神、完成四部委(发改环资〔2005〕2656号)通知中提出的:“2008年底前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坚巨任务。加快“禁粘”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以大同市“禁粘”进度缓慢和新型墙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例:实心粘土砖依然占据建筑市场主导地位。截止2007年底,大同市实心粘土砖企业约74家,年产实心粘土砖约15.83亿块,年毁地约2604亩,耗煤约34万吨,二氧化硫废气排放约1700吨。新墙体材料企业51家,年产量约19.83亿块,其中承重砖约15.83亿块,非承重砖约4亿块。(品种有轻质隔墙板材、粉煤灰加气砌块、粉煤灰增压承重砖,免烧砖、石膏制品、混凝土制品等)年利用煤干石、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约192万吨,节约土地约1500亩,节约标煤约39.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废气排放约2000吨。从两组对比数字可以看出,两军对阵格局相当接近,不分胜负。但从实际销售和使用上确是一边倒格局,粘土实心砖市场占有率在90%以上,而新墙体材料企业基本停产,只有部分建筑企业消化自产的非粘土砖,约占市场10%的份额。
从大同市目前“禁粘”的进度现状看,要完成四部委2008年底第二批“禁粘”任务非常困难,在当前任务十分坚巨的情况下,部分县区还在上马实心粘土砖企业,一边倒格局更加突出,中西部普遍存在类似现象。
一、环保意识不强。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过程中,国家出台了很多节能环保的政策法规,节能降耗已成为各级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方针。但是,受传统生产意识和局部利益的影响,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默视耕地破坏、耗煤和二氧化硫排放,个别县区还在上马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严重违背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配套政策不硬。我国发展新型墙材和“禁粘”实行两轨并行,但该关停的没有关停,该扶持发展的没有扶持。一是地方立法滞后,强制“禁粘”手软;二是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从山西省“禁粘”的形势看,由于立法滞后,普遍存在“禁粘”难的问题,大同市尤为突出。从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看,晋政发〔2007〕20号文件制定了很详细配套政策,而大同市的新型墙材企业没有享受到其中一项,税一分不少,事一样难办。其中:利用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新墙材的免征所得税5年;利用30%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废渣的免征增值税;但须准备环保、计划、质监等相关很多部门审批,然后到省里批复,程序很多,相当难办。在土地使用税应征方面,新墙材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同样落实不到位。
三、部门协作不好。发展新型墙材和完成“禁粘”任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制定有效的实施细则。但是,由于受职能分散、条块分割等因素的制约,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造成新型环保墙材产业发展停滞不前,“禁粘”目标任务难以完成的不利局面。
四、外部环境不佳。受生产成本和价格的影响,建筑企业为降低成本,优先选择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体砖由于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生产成本高于实心粘土砖,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不足。 针对目前新型墙材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必须完善地方立法,领导问责等相关政策,必须兑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必须坚决取缔使用平地土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企业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才能完成“四部委”下达的2008年底“禁粘”指标。因此建议:
一、地方立法。针对目前实心粘土砖企业与新型墙材企业两军对峙,但实心粘土砖占据90%份额的一边倒局面,尽快出台关、停、改、转实心粘土砖地方条例十分重要。具体细则可参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号文件起草。
二、兑现承诺。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都相应制定了多项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投资者看准了各项优惠政策和光明的发展前景才去投资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如果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不具体兑现上述承诺,就会失信于民。因此,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从大局出发,尽快制定简便快捷的审批程序,把文件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治理。为从根本上解决“禁粘”难的问题,各职能部门依照建科〔2007〕74号文件精神,共同细致的研究相应对策,齐心合力完成“禁粘”任务。第一,应强制关闭平地取土的实心粘土砖企业;第二,关闭工业废料集中县、区的全部实心粘土砖企业;第三,保留部分生产仿古砖企业和无工业废物而不占用平地的实心粘土砖企业,保留的实心粘土砖企业应限时完成节能改造和产品转型。第四,凡利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第五,建筑设计部门(除特殊项目外)为开发商和个体企业设计图纸时,选址在市、县、区的建设项目必须设计新型墙材,选址在乡、镇、村的建设项目不得标明实心粘土砖,否则不予审批验收。
四、细致服务。第一,各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职责,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管理,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第二,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第三,把“禁粘”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第四,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的征收率,严禁以任何理由减免缓征专项基金。第五,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扶持力度,环保部门从企业收取的排污费应按一定比例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煤炭企业、电力企业排放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不得向使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环保部门有权全部收缴返还给使用单位。第六,引导鼓励墙材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免烧砖,目前建筑垃圾再生砖2003年已申报国家专利,技术成熟、节能环保等各项指标与实心粘土砖接近,如果建筑垃圾全部变废为宝,可节约大片耕地,城市周边环境也得到整治。
五、宣传引导。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节能意识,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监管层面和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从监管和实施层面落到实处。广泛宣传节能建筑的优越性,让群众了解建筑节能带给社会和个人的直接利益。培育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形成建筑节能市场需求和供给的良性互动,使全社会都能参与到建筑节能工作中去。
随着我国扩大内需政策的启动,基础实施项目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和实心粘土砖的对决必然加剧。因此,要完成“2008年底前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欠帐坚巨任务,需要各级组织提高认识,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用强有力的手段加快完成“禁粘”任务,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
从大同市目前“禁粘”的进度现状看,要完成四部委2008年底第二批“禁粘”任务非常困难,在当前任务十分坚巨的情况下,部分县区还在上马实心粘土砖企业,一边倒格局更加突出,中西部普遍存在类似现象。
一、环保意识不强。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过程中,国家出台了很多节能环保的政策法规,节能降耗已成为各级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方针。但是,受传统生产意识和局部利益的影响,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默视耕地破坏、耗煤和二氧化硫排放,个别县区还在上马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严重违背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配套政策不硬。我国发展新型墙材和“禁粘”实行两轨并行,但该关停的没有关停,该扶持发展的没有扶持。一是地方立法滞后,强制“禁粘”手软;二是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从山西省“禁粘”的形势看,由于立法滞后,普遍存在“禁粘”难的问题,大同市尤为突出。从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看,晋政发〔2007〕20号文件制定了很详细配套政策,而大同市的新型墙材企业没有享受到其中一项,税一分不少,事一样难办。其中:利用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新墙材的免征所得税5年;利用30%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废渣的免征增值税;但须准备环保、计划、质监等相关很多部门审批,然后到省里批复,程序很多,相当难办。在土地使用税应征方面,新墙材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同样落实不到位。
三、部门协作不好。发展新型墙材和完成“禁粘”任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制定有效的实施细则。但是,由于受职能分散、条块分割等因素的制约,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造成新型环保墙材产业发展停滞不前,“禁粘”目标任务难以完成的不利局面。
四、外部环境不佳。受生产成本和价格的影响,建筑企业为降低成本,优先选择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体砖由于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生产成本高于实心粘土砖,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不足。 针对目前新型墙材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必须完善地方立法,领导问责等相关政策,必须兑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必须坚决取缔使用平地土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企业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才能完成“四部委”下达的2008年底“禁粘”指标。因此建议:
一、地方立法。针对目前实心粘土砖企业与新型墙材企业两军对峙,但实心粘土砖占据90%份额的一边倒局面,尽快出台关、停、改、转实心粘土砖地方条例十分重要。具体细则可参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号文件起草。
二、兑现承诺。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都相应制定了多项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投资者看准了各项优惠政策和光明的发展前景才去投资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如果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不具体兑现上述承诺,就会失信于民。因此,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从大局出发,尽快制定简便快捷的审批程序,把文件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治理。为从根本上解决“禁粘”难的问题,各职能部门依照建科〔2007〕74号文件精神,共同细致的研究相应对策,齐心合力完成“禁粘”任务。第一,应强制关闭平地取土的实心粘土砖企业;第二,关闭工业废料集中县、区的全部实心粘土砖企业;第三,保留部分生产仿古砖企业和无工业废物而不占用平地的实心粘土砖企业,保留的实心粘土砖企业应限时完成节能改造和产品转型。第四,凡利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第五,建筑设计部门(除特殊项目外)为开发商和个体企业设计图纸时,选址在市、县、区的建设项目必须设计新型墙材,选址在乡、镇、村的建设项目不得标明实心粘土砖,否则不予审批验收。
四、细致服务。第一,各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职责,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管理,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第二,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第三,把“禁粘”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第四,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的征收率,严禁以任何理由减免缓征专项基金。第五,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扶持力度,环保部门从企业收取的排污费应按一定比例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煤炭企业、电力企业排放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不得向使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环保部门有权全部收缴返还给使用单位。第六,引导鼓励墙材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免烧砖,目前建筑垃圾再生砖2003年已申报国家专利,技术成熟、节能环保等各项指标与实心粘土砖接近,如果建筑垃圾全部变废为宝,可节约大片耕地,城市周边环境也得到整治。
五、宣传引导。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节能意识,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监管层面和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从监管和实施层面落到实处。广泛宣传节能建筑的优越性,让群众了解建筑节能带给社会和个人的直接利益。培育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形成建筑节能市场需求和供给的良性互动,使全社会都能参与到建筑节能工作中去。
随着我国扩大内需政策的启动,基础实施项目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和实心粘土砖的对决必然加剧。因此,要完成“2008年底前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欠帐坚巨任务,需要各级组织提高认识,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用强有力的手段加快完成“禁粘”任务,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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