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书原:太原市农产品出口情况的调查及建议
太原市农业局 外经外事处 韩书原反映:太原市农产品出口企业有6家,分别是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来福醋业有限公司、太原市庆晋龙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拓农蔬菜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奥特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这六家企业分别出口芦笋罐头、食醋、速冻蔬菜、时令鲜蔬、干果杂粮加工等农产品,其中以芦笋罐头为主。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香港、法国、德国、美国、阿联酋、新西兰、泰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1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日本、西班牙、韩国、意大利、加拿大、香港为主。近年来太原市农产品出口额稳定在1300万美元以上,但出口大户太原市庆晋龙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的芦笋罐头、速冻蔬菜连续三年按平均7.17%逐年递减。食醋出口按平均7.44%递增。山西来福醋业集团公司近年开始出口食醋,出口额不大,但逐年大幅增加,出口国家和地区逐年增多。芦笋罐头、速冻蔬菜由太原市庆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创建于1988年,是一个集农、工、商、贸为一体的外向型企业,目前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罐头8000吨、速冻蔬菜3000吨的规模。该公司拥有产品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产品远销西班牙、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受到客户的认可和好评,公司现已取得美国FDA注册和反恐注册,产品获准进入美国。并已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建立了HACCP体系, 为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创造了有利条件。
食醋出口以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该公司为国家八部委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总资产2亿多元,下设十六个分厂、一个营销公司、一个运输中心、一个省级企业技术分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多、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多年来一直进行食醋的出口,拥有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公司产品出口主要通过山西水塔国际贸易公司出口,自营出口占40%,其他贸易公司代理占60%。主要出口日本、加拿大、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并呈总体上升趋势。
太原市拓农蔬菜销售有限公司是一个专门从事“北菜南运”和“南菜北调”的公司,公司组建以来,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模式,与万余户菜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在省内外发展以胡萝卜为主的无公害定单基地3万亩,形成了以广东、深圳和太原、保定、北京为主要窗口的“北菜南运”和“南菜北调”的营销网络,其中60%的胡萝卜净菜通过香港代理商销往日本、韩国等,为各地菜农年增加收入3000余万元。
一、农产品出口存在以下问题:
1、技术贸易壁垒,国外对进口的产品采取严格的技术标准要求,如对食醋采取零防腐剂,检测苏丹红、二苷醇含量等。
2、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出口农产品的基地建设规模不大,农产品出口企业没有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原料仍以农户生产经营为主,呈现出“小规模、大群体,小生产、大市场”的格局,生产管理环节很难规范,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3、没有自己的品牌。目前,出口农产品除水塔、恒丰、奥特福外,其余三家没有自己的品牌,为“贴牌”产品,为国外企业提供原料。出口农产品企业缺乏品牌建设的意识。
4、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机会较少,对国际市场认可程度较低。
5、资金缺口大,贷款难,如芦笋生产受季节性影响太强,主要生产期集中在春季,资金使用集中,收购芦笋现款结算,近年来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生产量没有明显提高,已出现出口减少趋势,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几点建议
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是进一步促进太原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档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参照外省经验,建议设立专项资金300万,用于各种扶持补贴。
2、实施农业外向战略,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推进结构调整,紧跟国际市场需求,把比较优势的挖掘、培育和发挥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
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完全按照国际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出口农业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的监测和管理。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自控自检能力建设,凡是农产品出口企业购置或进口检验检测设备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对企业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大力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产品出口主体,打造一批强势农产品出口企业。重点培育有基础、有市场、有潜力的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以带动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有序地参与国际竞争,形成出口农业发展的整体优势。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出口的农业企业,要倾斜除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及外贸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信贷资金等。
5、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要在稳定日本、韩国、香港东南亚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美国、欧盟和东盟市场,加快发展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和大洋洲等新兴市场。继续加大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国外境外参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参展水平。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进的比重,优先支持农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销活动的补助。
6、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出口农产品档次。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推动出口农产品由“贴牌”、“赤膊”为主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农产品转变。切实抓好大型出口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认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7、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农产品出口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为农产品出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要求,农产品自营出口企业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大通关”制度,属地验收,关口验放;对鲜活农产品进出口实行快速通关。
8、要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努力形成一个有序的贸易环境。设立符合世贸规则的省农产品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行业协会或同业商会行业自律,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
9、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扩大农业发展空间。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中间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招商新机制,大力推进“以商招商”、“以外引外”。重点鼓励对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能力的引进,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的档次。
食醋出口以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该公司为国家八部委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总资产2亿多元,下设十六个分厂、一个营销公司、一个运输中心、一个省级企业技术分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多、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多年来一直进行食醋的出口,拥有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公司产品出口主要通过山西水塔国际贸易公司出口,自营出口占40%,其他贸易公司代理占60%。主要出口日本、加拿大、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并呈总体上升趋势。
太原市拓农蔬菜销售有限公司是一个专门从事“北菜南运”和“南菜北调”的公司,公司组建以来,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模式,与万余户菜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在省内外发展以胡萝卜为主的无公害定单基地3万亩,形成了以广东、深圳和太原、保定、北京为主要窗口的“北菜南运”和“南菜北调”的营销网络,其中60%的胡萝卜净菜通过香港代理商销往日本、韩国等,为各地菜农年增加收入3000余万元。
一、农产品出口存在以下问题:
1、技术贸易壁垒,国外对进口的产品采取严格的技术标准要求,如对食醋采取零防腐剂,检测苏丹红、二苷醇含量等。
2、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出口农产品的基地建设规模不大,农产品出口企业没有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原料仍以农户生产经营为主,呈现出“小规模、大群体,小生产、大市场”的格局,生产管理环节很难规范,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3、没有自己的品牌。目前,出口农产品除水塔、恒丰、奥特福外,其余三家没有自己的品牌,为“贴牌”产品,为国外企业提供原料。出口农产品企业缺乏品牌建设的意识。
4、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机会较少,对国际市场认可程度较低。
5、资金缺口大,贷款难,如芦笋生产受季节性影响太强,主要生产期集中在春季,资金使用集中,收购芦笋现款结算,近年来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生产量没有明显提高,已出现出口减少趋势,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几点建议
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是进一步促进太原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档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参照外省经验,建议设立专项资金300万,用于各种扶持补贴。
2、实施农业外向战略,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推进结构调整,紧跟国际市场需求,把比较优势的挖掘、培育和发挥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
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完全按照国际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出口农业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的监测和管理。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自控自检能力建设,凡是农产品出口企业购置或进口检验检测设备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对企业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大力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产品出口主体,打造一批强势农产品出口企业。重点培育有基础、有市场、有潜力的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以带动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有序地参与国际竞争,形成出口农业发展的整体优势。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出口的农业企业,要倾斜除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及外贸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信贷资金等。
5、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要在稳定日本、韩国、香港东南亚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美国、欧盟和东盟市场,加快发展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和大洋洲等新兴市场。继续加大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国外境外参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参展水平。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进的比重,优先支持农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销活动的补助。
6、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出口农产品档次。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推动出口农产品由“贴牌”、“赤膊”为主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农产品转变。切实抓好大型出口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认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7、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农产品出口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为农产品出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要求,农产品自营出口企业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大通关”制度,属地验收,关口验放;对鲜活农产品进出口实行快速通关。
8、要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努力形成一个有序的贸易环境。设立符合世贸规则的省农产品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行业协会或同业商会行业自律,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
9、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扩大农业发展空间。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中间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招商新机制,大力推进“以商招商”、“以外引外”。重点鼓励对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能力的引进,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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