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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恩、赵万元:建议税务部门完善有奖举报电话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进行严格监管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8-12-24 08:59:17 浏览次数: 【字体:
    省政协委员、省国资管理公司处长 张殿恩、会员 赵万元反映: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论客户是否索要发票,都应主动开具销售发票、准确计算收入,主动交纳税款。然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却依然存在着大量的既不开具发票也不作为应税收入入帐的销售行为,大量的税款被不法经营者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予以侵吞,其税款流失的具体金额难以估计,而且侵犯了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的权利,监督处罚不力、纳税意识淡薄更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的蔓延。

    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到的各类不开合法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的项目和单位类型主要有:以政府名义或履行政府职能的执法部门、事业单位举办各种培训的收费,各类中小规模零售店面,小型修理修配和生产企业,运输公司及联系、承接、代办托运业务的物流企业,各类物资的专业销售市场,火车站退票费(因无税务或财政监管章而不明白其票据是否合法),邮局邮递费(因无税务或财政监管章而不明白其票据是否合法),等等。其中最常见、最典型的是,除超市、大中型饭店以外的多数商家拒绝给客户开具发票,最多可以要到一份不合法的白条收据或证明。

    目前,负责消费者维权的工商部门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相当有限的保护,并不或很少对受害企事业单位进行维权,而这部分受害单位由于缺少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不得不忍受上游违法企事业单位不开合法票据的侵权行为,却苦于投诉无门,反过来却要受到税务执法的检查罚款。针对上述情况,大多数受害客户往往采取两种办法进行处理,以减少税务检查的处罚损失:一是采取同样不合法的手段将所得到的不合法票据进行暗处理;二是另行购买合法票据或由其他供货单位代为开具发票,以减少税务部门的处罚。这样,不仅使企业在人力、财力和时间上加大了生产经营成本,助长了许多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更使我省的财政收入和税务监管受到了严重影响,扰乱了税政环境。

    税务部门在依法治税、加强监管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设立了有奖发票查询电话等等,其目的也是为了堵塞税收漏洞,但收效不大,而且凭发票号码抽奖,所中者了了无几,且非所有参与抽奖的发票当时就能知道是否中奖,事后大多消费者已将抽奖之事遗忘或丢失发票,根本激不起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热情。二是目前税务部门虽然设立了12366电话,虽然此电话也具有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功能,但因宣传不够、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其利用率十分有限,与此电话的咨询功能相比,举报功能明显不足;与经常、大量发生的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相比,举报、查处行为少而又少。

    因此,为了净化税收环境,保护国家税收和公民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惩治不法商户,建议:

    1、进一步拓展、强化12366电话的举报功能。加强宣传,使广大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个人知道对不开具销售发票或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的不法者如何进行举报。

    2、以国家修改《发票管理办法》为契机,规定对不开具销售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的企事业单位予以重罚,依据举报情况进行查处和长期严格监管。

    3、比照《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对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查处的发票违法行为,按照应开而未开具发票的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给予重奖,以鼓励全社会共同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净化税政环境,彻底扭转我省中小企业的偷税漏税风气。

    4、建议进一步规范、明确包括国家直属管理的单位所使用的统一收费收据在内各种票据的格式,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公民和企业明白哪些票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以便于堵塞漏洞,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