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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旭升: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征缴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8-12-19 08:5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省委山西大学总支 范旭升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缴纳、管理的根本。税务机关理应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规定,但是在征管实践中我认为存在许多问题:

    执法不严偷漏税情况严重

    个人所得税是各税种中偷漏税情况最严重的税种,偷漏税是一个普遍现象,尤其以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为重。公职人员除工资单所列收入能基本缴税外,其他收入依法纳税就大打折扣了。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收入、消费与其纳税额不成比例也是不争的事实。估算至少有40%左右的税款流失。其原因固然有涉及纳税义务人众多等客观原因。但税务机关管理松懈、执法不严是最重要的原因。偷漏税给国家造成财力流失,更重要的是造成了税赋不公。规矩人、老实人吃亏,给公民的“诚实、信用”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宣传力度不够

    宣传税法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个人所得税又是牵涉全

体公民的一个大税种,仅仅靠下发文件、电视宣讲等都是不够的。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和加强。税务机关要下普及《宪法》等重要法律文件的力气,去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让全民都懂法、守法。

征收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以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缴纳为主。扣缴义务人的业务水平对个税的征收关系很大,但税务机关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培训工作却做的很少很少。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得到合法的委托,权利义务都不明确,代扣代缴义务人甚至连合法的扣税凭证都没有。税务机关对管区内的纳税义务人底子不清,纳税人纳税后至今连完税凭证都不易获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基本上没有得到过法定的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征税不依法办事,随意减免、没有法律依据的包税制等等,都是制约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重大问题。

征收手段落后

    今天我们已经处在了网络时代,超大规模的数据处理系统为个税信息处理提供了可能。实现网络化、信息化的个税申报已经是完全可能的事情。但税务部门至今也还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信息采集办法,大部分的税务机关收集的还是手工资料。至今还没有看到税务机关局域的或局部的网络条件下的个税信息系统,个税征收还是完全依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就连重点纳税申报(12万以上收入者)也遗漏重重,可见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手段是远远落后于时代。

稽查制度不严、奖惩不明

    个人所得税漏征的另一个重大因素是稽查制度不严。据对实践的估算,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稽查幅度应不大于5%。执法力度太弱,严重制约税法的贯彻执行。偷漏行为频频得手,规矩人感觉吃亏。而且处罚力度也不大,违法者付出的成本偏低。

有法不依,越权随意修改、变更税法

    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税务机关执行、贯彻中是存在问题的,这与税务机关执法的随意性是有很大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税务机关理应不折不扣的执行,但税务机关执行过程中竞做修改、变更。

    如: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但许多税务局付给扣缴义务人的手续费为1%;

    又如: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近年来因财政统发工资,税务机关将国库集中支付的“国库”财政部门作为扣缴义务人,向其支付扣缴手续费。财政作为政府的管理部门,其发生的支付是财政对单位的一种拨款形式;财政部门与纳税人没有任何与受雇的关系,财政部门不是工资、薪金的支付者。税法对此的规定是明确的,税务机关将财政部门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公然违法。这实质是权利部门争权夺利,而损害扣缴义务人权利的典型事例。其行为给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引起了极大的混乱。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都是财政提供的、其他部门的资金财政提供的也很多,财政部门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真能尽义务吗?而真正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因此更加不知该如何履行义务。造成了一个用人单位有了多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多项所得无法进行合并计算等诸多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开展全国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唤起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视、使全国民众都知法、守法,树立纳税光荣、偷漏税可耻的文明风尚。

    二、对税务机关开展全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执法大检查,税务机关首先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执法不利处进行加强。全面开展查漏洞、定办法,从制度上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三、制定一个规划,力争五年内建立全国性的个人所得税征缴网络系统,消灭或基本消灭偷漏税行为。严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