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秋生:关于加快农村“普九”债务化解步伐的几点建议
忻州市政协委员 马秋生反映: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首先在宁夏等省进行试点,进展顺利已完成试点化解工作。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是深化农村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亲民爱民政策,我省也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63号),但进展缓慢,清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为此建议:
一、化解的时间短,范围大。化解债务范围包括:农村含县级初中、小学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伙房、大门、校园维修、购置学生桌椅、教学仪器等的债务。原要求10月完成,现年底完成任务已有一定困难。建议,在现在清理化解的基础上,由原文件规定先由教育部门摸底、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认定的工作步骤转为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单位同时进行,组成工作组,集中办公、保证经费、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任务。
二、化解的学校点多、面广。每县多则几百所学校或项目,少则100多所,涉及从县城到边远山村,债务人包括学校、村委会、乡政府。建议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到位,以债务人为单位整理资料,集中上报清理化解工作组审核、认定,重点债务、重点项目进行抽查,一到两次通过。
三、化解的跨度大、任务重。按照中央、省精神这次化解“普九”债务的时间段为:从1986年7月1日至各县达标验收止。我省最晚验收的县是2005年。有些县1995年已验收到2008年12年间又有一些债务。建议由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扩大到义务教育债务,尽快研究下一步义务教育形成的债务,全面化解教育债务,提升教育质量。
四、化解债务本金,锁定债务利息。要按照“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的原则,剔除已经转入本金的利息计算,按政策规定对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所形成的债务,要按金融机构基准利率分段计算利息,所计利息要经银行确认盖章;对于向教师、家长、乡村人员等个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有合同才支付利息,合同低于法定利率的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的,按法定利率计息。建议如果向教师、家长、乡村人员无合同借款,有些借款已达12年之久,已经造成一定的损失,也应按银行不同阶段利率计算利息支付。
五、化解债务由农村扩大到城市。按照中央、省精神,这次农村义务“普九“债务的对象是县、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初中、小学。建议清理化解后下一步扩大到城市各学校、农村高中学校。
六、化解资金专户管理,防止挪用。“普九“债务落实后,上级财政补贴到位资金,建议建立财政专户,由专人专账管理,领取时必须由债权人带身份证到财政专户直接领取,避免打入债务人(含村委会、学校、乡政府)帐户,减少中间环节,以免再次被挤占挪用和延长还债时间。
七、化解“普九”债务的同时,化解“教师”债务。在这次“普九”化解工作中了解到许多县、乡学校教师缺乏,临时教师不少,造成的原因一方面教师缺乏,一方面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学生待业,经调查由于财力紧张,一部分学校只有将这些大学生吸收到学校临时带课,每月只给300多元工资,只能拿到正式教师的五分之一左右,据调查某县近年待业学生近500人,临时带教近150人,其他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问题。建议注重化解“普九”债务的同时,逐步化解农村“教师”债务。
一、化解的时间短,范围大。化解债务范围包括:农村含县级初中、小学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伙房、大门、校园维修、购置学生桌椅、教学仪器等的债务。原要求10月完成,现年底完成任务已有一定困难。建议,在现在清理化解的基础上,由原文件规定先由教育部门摸底、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认定的工作步骤转为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单位同时进行,组成工作组,集中办公、保证经费、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任务。
二、化解的学校点多、面广。每县多则几百所学校或项目,少则100多所,涉及从县城到边远山村,债务人包括学校、村委会、乡政府。建议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到位,以债务人为单位整理资料,集中上报清理化解工作组审核、认定,重点债务、重点项目进行抽查,一到两次通过。
三、化解的跨度大、任务重。按照中央、省精神这次化解“普九”债务的时间段为:从1986年7月1日至各县达标验收止。我省最晚验收的县是2005年。有些县1995年已验收到2008年12年间又有一些债务。建议由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扩大到义务教育债务,尽快研究下一步义务教育形成的债务,全面化解教育债务,提升教育质量。
四、化解债务本金,锁定债务利息。要按照“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的原则,剔除已经转入本金的利息计算,按政策规定对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所形成的债务,要按金融机构基准利率分段计算利息,所计利息要经银行确认盖章;对于向教师、家长、乡村人员等个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有合同才支付利息,合同低于法定利率的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的,按法定利率计息。建议如果向教师、家长、乡村人员无合同借款,有些借款已达12年之久,已经造成一定的损失,也应按银行不同阶段利率计算利息支付。
五、化解债务由农村扩大到城市。按照中央、省精神,这次农村义务“普九“债务的对象是县、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初中、小学。建议清理化解后下一步扩大到城市各学校、农村高中学校。
六、化解资金专户管理,防止挪用。“普九“债务落实后,上级财政补贴到位资金,建议建立财政专户,由专人专账管理,领取时必须由债权人带身份证到财政专户直接领取,避免打入债务人(含村委会、学校、乡政府)帐户,减少中间环节,以免再次被挤占挪用和延长还债时间。
七、化解“普九”债务的同时,化解“教师”债务。在这次“普九”化解工作中了解到许多县、乡学校教师缺乏,临时教师不少,造成的原因一方面教师缺乏,一方面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学生待业,经调查由于财力紧张,一部分学校只有将这些大学生吸收到学校临时带课,每月只给300多元工资,只能拿到正式教师的五分之一左右,据调查某县近年待业学生近500人,临时带教近150人,其他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问题。建议注重化解“普九”债务的同时,逐步化解农村“教师”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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