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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平:加强农村诊所药店的管理,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8-12-02 09: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朔州支部张志平反映:现在农村医药市场需求潜力大,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所两级医疗机构的装备和管理参差不齐,加上交通不便、网点分散、人力有限等原因,造成农村药品市场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进药渠道混乱,不从主渠道进药。有的进药不履行合法手续,没有核查推销人员的有关证件和进药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个别乡医为减少成本,从不法药贩手中进药。

    二、药品存储杂乱,且存储条件差。一些村卫生所以乡医住家为场所,面积狭小,药品摆放凌乱,连基本的防潮、防鼠、防火设施也不具备,尤其是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重复使用,为一些传染性病毒的传播提供了可能性,严重威胁着患者的健康。一些过期药、没有批号等“三无”药品,也被用来医治病人。还有一些保健食品和所谓“性保健品”等,更是肆意标明适应症和主治功能,冒充药品,欺骗患者。

    三、乡医诊所成了变相药店。绝大多数乡医诊所又开门诊,又经营药品,而且不凭处方用药,形成了小门诊、大药房、以行医为名行卖药之实的药铺。

    四、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素质不高。特别是他们对涉药的法律、法规的了解较少,也缺少验收药品的基本知识,不能担负起对所购进药品的验收。

    体制不顺和维权淡漠是以上现象的主因。因此建议:

    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乡村诊所药店管理,保证乡村诊所药店的药品质量,维护农民安全用药:

    二、理顺农村乡医管理体制。如把单个的乡医集中起来,形成一个集体的医疗组织,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诊部(点),把乡镇卫生院作为乡医诊所的上级管理部门。

    三、加强对农村诊所药店的指导和管理,经常开展农村诊所、药店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业务的意识、技能和素质。从业人员要统一调配,通过镇村一体化管理,将医、护、药人员合理搭配,发挥各自的专长,以避免一人多职、每行都“不专”的现象。

    四、要依法治药,将个体诊所、药店进药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加强服务与执法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管理,特别是监督农村诊所药店的进药渠道,加大对不法药贩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堵截假劣药品流向农村的渠道。同时,严格规范药品的存储,改善农村诊所药品存储的条件。

    五、加强有关宣传工作。要加强《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掀起全社会特别是包括农民朋友在内,共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用药权利的氛围。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