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详细内容

胡新生、高永林:《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 推进我省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四大攻坚’》的政策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8-12-02 09:05:3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山西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胡新生、高永林反映: 我省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投资规模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大。总规模和实际投入都还比较小。

    2、最大的难点还不是资金不足,也不是还没有二板市场,而是缺乏真正从事风险投资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合格的风险投资家。

    3、运作尚欠规范。组织形式、筹资方式和运营机制等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套适合省情并行之有效的办法。当前,更重要的问题是缺乏商业信用,以致失信、拖欠、违约、甚至诈骗等问题,特别是有些技术持有者对投资者负责的意识淡薄,甚至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监管。这反过来又使得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不敢大胆开拓业务,甚至宁肯把资金投向证券及房地产开发,从而削弱了创业风险投资在支持创新方面的作用。

    4、业绩不够明显。缺乏比较突出的成功案例。我省更是这样。

    5、民间资金的参与还较少。根据资料统计,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中80%来自政府及其控制的国企,民间参与较少。我省参与的更少。如果不能把民间的资金动员起来,风险投资最后就变成政府担着风险来投资,实际上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们对我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提几点政策建议:

    1、从创业风险投资的基本原理、运作规律和功能效用,结合山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和资本市场利用能力不足的现状,我们认为,当前山西应加快培育和推进创业风险投资,尽快组建起一批创业风险投资实体,构筑起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体系,对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优化的规划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使这些项目尽快做大做强,进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样就既让被投资项目有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融资实力和工具,又使创业风险投资得到增值,具备再投资的能力。山西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存在大量民间闲置资金无法转化为资本在资本市场运作,也就失去了高资本收益的机会;另一方面,高技术、新发明渴望“天使”的降临,无奈天地无途。因此发展山西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将大量分散的资金集聚起来,形成合力以及产业向高科技转化的有利机制,利用资本市场来实现行业转型,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进行产业结构优化、推进“四大攻坚”的必然选择。令人欣慰的是今年8月“山西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挂牌,这对于广泛吸引海内外、省内外的资金,把投资的重点放在列入国家和省发展规划的高技术或科技含量大的项目上,特别是具有山西省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项目上,为创新型省份的建设打开了一条新通道,为缓解“四大攻坚”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创设一条新途径。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要制订我省的发展规划,并纳入省政府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尽快组建由经济、金融、技术、管理等专家组成的具有一定权威的高科技产业评估咨询机构,为投资和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发挥政府对创业风险投资的引导功能。转变观念,集中力量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在山西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一定要考虑资源型省份的实际情况,以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为重点,为我省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创业和发展所必需的股权资本,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政府尽量避免直接介入创业风险投资活动。政府只能起一个引导、服务的作用,为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各方面的公共设施、制度等方面的服务,而不是作为盈利机构,主导机构进入此行业。 从山西省的实际出发,可以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支持高新技术分开,分别成立相关子基金。

    创业投资引导着重于非上市企业的投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创业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和高端人才的聚集,推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进而与资本市场实现很好的对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着重于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解决科技企业发展中信息和风险的不对称性,体现创业风险投资的高风险、高回报,勇于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冒风险。

    在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当通过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引导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首先滚动增加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政府以全资设立的方式组建这种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提高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其次,规范该基金的使用范围,明确规定这种投资基金必须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种子期或早期,政府通过优惠政策及股权担保等措施确保这类基金投资于科技企业初创期,将商业性投资基金经常投资于中后期的这个阶段向前推移,从而弥补了传统商业性投资基金的不足,为地方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政府应该引导大型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把他们的优势发挥出来。大力发展我省中小科技型企业,有些技术拥有者没有投资和企业管理能力,有了创业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就把职业高技术管理人才和项目、投资结合起来了。

    3、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加紧培养和吸引具有预测、分析、处理风险能力的人才,以适应我省创业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需要。我们可以依靠离北京较近的区位优势,充分依靠北京的优势,把培养本地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结合,逐渐形成比较活跃的人才聚居地,促进文化、技术、经验等很好的传播交流,促进高技术的研发和创业风险投资业的快速成长。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及资本运作方面的培训。政府要提供一个可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活跃的开放的创新体制等,能够提供源源不断的高新技术,从而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创业风险投资则是这些高新技术快速转化为商品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山西省内也要有这么一个提供科技创新创业的环境,要依靠省内的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山西科技大学、中北大学等一些高校以及已建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应把这些高校的人力资本与高新区的硬件环境结合起来,创造一个宽松的、开放的、发展高新技术的环境,形成具有鼓励原创的社会文化、企业创新制度文化和金融制度等。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吸引和培养创投专家为目标,规范要求我省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针对管理团队建立明确的激励约束制度。

    4、鼓励、支持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结合我省实际,采用“民办官助”的模式。把3个亿已到位的引导基金尽快启动,跟各市政府财政结合起来,成立若干个子基金,注入适量资金作为启动和担保资金,采用股份制,广泛吸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形成在省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若干个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引导基金也是投资,必须强调其获利性,即政府的投资也必须追求投资效益。

    5、政府可以在投资的收益分配方面体现政府的引导“意志”。收益分配政策具体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可制定山西省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若干领域,并通过不同的收益分配政策引导创投企业的行为;二是收益分配政策应当针对不同的投资区间有所不同,并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高风险发展阶段的创投企业有所倾斜。

    6、加强对创业风险投资的宣传,消除群众和创业者对创业风险投资的误解。增加人们对创业风险投资的了解,充分认识创业风险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以长远的高回报率将资金吸引到高新技术事业方面来。完善山西创业风险投资协会,开展论坛、项目对接会等。并在实际运作中,逐步建立起创业风险投资的市场经营机制。作为引导基金的配套,政府还应当围绕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相应的担保和税收等政策,以及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适当的风险补贴政策。针对创业风险投资的运行特点,出台有针对性的考核体系和核算办法。

    7、要改善政策环境,应当建立和完善专门的配套人才培育和引进等扶持政策,特别是对管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扶持政策。尽快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风险投资研究,建立山西创业风险投资研究院,为创业风险资本投资提供行业咨询,培养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完善对我省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包括摸底调查,融投资咨询,企业上市培训等。

    8、进一步发挥省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工作协调小组的协调统筹作用,尽快建立合格的专业创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创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指“通过设计、创立和运用各种金融、投资工具和手段,沟通和连接创业风险投资中的筹资者与创业风险投资者,为创业风险企业发展及创业风险投资公司运作提供融资、财务、科技及法律等咨询服务的独立性中介组织。

    9、建立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和平台,发挥已有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应有功能。

    10、对山西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的构想建议

    为社会各界闲散资金找到理想的投资场所及收益,为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崛起创建资本来源和资本利用的有效创业风险投资机制。

    (一)构想

    组建公司型基金

    第一层:设立省级创业风险基金

    第二层:设立山西产业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山西区域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两个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5亿元人民币,省级创业风险基金分别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吸收10家以上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均可) 计划出资分别为1000—2000万元人民币,所有经营全部委托专业创业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完全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

    第三层:设立二级子公司,在山西产业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下设立山西新能源、新材料、环保、食品、生物工程等具体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在山西区域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下设立运城、大同、阳泉等山西几个地级市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人民币,一级子公司分别出资1000—2000万元人民币,吸收10家以上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均可)计划出资分别为100—1000万元人民币,完全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

    设想构架如下图:

设想构架如下图



    (二)构想的思考

    必要性

    1、从创业风险投资理论上分析,创业风险资本本身是一种权益资本,而非借贷资本,它既包括投资,又包括融资。创业风险投资的过程本质上就是融投并进的过程。因此创业风险投资定义又可理解为:通过一定的机构和一定的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创业风险资本,然后将所筹资本投入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于所投资创业风险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通过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受益的一种投资体系。

    2、从现实来看,创业风险投资扶植的是高新技术整个产业的崛起,而不是一两家企业。这种战略规划以一种创新的思维开创了全新的融资模式-----股权融资,克服了短融长投资金链容易发生断裂的缺点,使投资具有相对稳定性,从而降低风险。

    可行性

    1、这种战略构架是以完全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现代管理为基础,建立起山西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并使新兴企业创立之初就实现现代化管理和规范化的运作模式。从而在体制上支持战略架构的可操作性。

    2、从资金性质上看,社会各界民间资金分散于各个地域、各个行业。由于资金所在地域、行业不同,其投资的倾向就会不同,而资本投资的本性要求青睐于熟悉的行业或地区。这样成立二级子公司就可使资金更专业化地投入某一行业或地区,实现专款专用;而且随着各行业一大批新兴产业和项目陆续诞生,他们普遍渴求资金和管理的介入支持,这样使资金供需趋于一致,建立起资金流动的畅通渠道。

    3 、国家政策支持股权融资

    4 、以股权融资构架公司型基金,已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由于中央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各地组建公司型基金正在不断出台。

    因此,应抓住有利时机,建立和完善山西创业风险投资体制,大力发展山西创业风险投资事业,集中外来和省内闲置资金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大力发展,以此作为推进山西“四大攻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突破口,争取实现各个产业与山西整体经济在新世纪有一个重大飞跃,实现山西整体经济在新世纪转型、跨越、崛起。

    综上所述,创业风险资本不足是创业风险投资事业不能尽快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之一,创业风险投资的难点是融资问题和人才问题。因此应积极开拓各种融资渠道,拓宽融资领域。现在大多数投资方式是间接投资,存在着一些缺陷。设立创业风险投资这种特殊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为社会游资开辟一条新的出路,也可以减轻银行的压力,但这种投资的目的,并非短期利润,而是资产的增值,通过资产上市或出售,将钱收回来,再去支持新的项目。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是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的战略性发展对策。面对这种时代的呼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危机感抓好这项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步伐更快迈进。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