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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对城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12-07 09:51:04 浏览次数: 【字体:

    省人大代表、民建省委常委、民建长治市委主委  张秋利反映:

 

    城区是一个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体、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标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城市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据了解,目前,长治市仍有23个位于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在这些名副其实的“都市村庄”中,大部分土地已被城市建设征用,村民基本不从事农业生产,多数农户都有农房出租,部分村民收入比城里普通市民还要高,生活富足,不愿意“农转非”。长治市自实施城中村改造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土地处置问题。城区现有耕地面积为8000余亩,但基本农田账面显示面积仍为12025亩,(1999年划定)。近10年来,城市道路、公园、绿化等城建重点工程和企业项目占用耕地6556亩。导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出现了倒挂现象;

 

    二、规划审批问题。各“城中村”在进行规划设计时,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的取得较为困难,致使规划设计周期较长;

 

    三、社会保障问题。“城中村”改造后,“城改居”人员要求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但是由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受现行养老保险政策限制,“城改居”时已达到和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难以参保;

 

    四、土地出租利益导致拆迁实施难度大的问题。由于宅基地是农民经营权和收益权高度集中的地方,农民凭借对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将城市绝对地租和各种级差地租收于自己手里,在利益驱动和不合理制度约束下,有的村违章建筑面积超过了合法批建的面积,特别是住房困难户要求补偿应享受的宅基地,对改造拆迁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鉴于以上几个问题,提出如下四条建议:

 

    一、建议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开设绿色通道,在土地指标审批等方面给予方便,简化土地处置程序,加快土地审批速度。可以委托城区政府全权负责“城中村”改造所涉及土地的收储、招标、拍卖、挂牌等事宜。

 

    二、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并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规划,和谐改造,以指导各“城中村”的规划设计工作。

 

    三、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地制定失地农民就业和45岁以上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真正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完善产权确认、拆迁补偿政策的具体办法,区分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登记造册。在拆迁补偿上对于村民建房、自用住宅、历史建房一般应按拆迁面积“拆一补一”。对于非村民建房、超标准、超批准面积建房、经营用房、不同时期建房也考虑到历史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但不宜做产权调换。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