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荣:我省煤炭生产安全尚需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煤炭工业是山西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煤炭生产安全是煤炭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最近,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产煤省要重点做好省外电煤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停产的煤矿,必须恢复生产、保证供应,对正常生产煤矿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产供应。我省在这次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在抓紧电煤生产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我省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最近,通过对大同、长治、临汾、盐湖、孝义等市县的煤炭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加强,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委省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出台了很多的新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还不是很熟练,基层职工自身保护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是因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少而造成的;三是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后,在落实上还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的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正面的例子,有反面的教训,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是根本和保证。要根据企业实际不断完善和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建立相关的应急预案,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保障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强化安监部门的监察执法职能,把安监干部的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的范畴,努力建设专家型的安全监督队伍,以提高安监工作的实际效能。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工作职责、考核要求,强化责任的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是改善煤矿安全基础环境的关键举措。要改变“重生产投入,轻安全投入”的倾向,不断增加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有效消除生产中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达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目的。
作者: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山西省常委、民建忻州市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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