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0年新年伊始,继2009年12月底中央密集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在1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十一条”),使急剧升温的房地产交易市场遇到了“寒流”。“国十一条” 综合运用了土地、信贷、税收、行政监督等多种手段的调控蓝图,正式确定了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基调和架构。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温家宝指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市场需求的分类调控,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在此背景下,我们就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谈一些看法。
一、目前我国房价相对偏高的原因解析
进入2009年,随着楼市的逐步回暖,房地产销售大幅增加,出现了近年来所没有过的“井喷式”行情。在成交量不断放大的同时,房价也持续上涨,同比涨幅由负转正,环比连续7个月正增长。不论从行业发展周期还是从衡量房价的三大指标来看,当前我国房价总水平明显偏高,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从表面原因来看,房价成本过高,导致房价持续上涨
一般来说,房价的成本有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建设安装成本、土地成本和间接成本。建安成本:是指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费用,通常又称为房屋建安造价,它在整个房价构成中的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长期保持在35-40%左右。近年来,尽管伴随着房屋建造质量的提高,建安造价总体呈现上升态势,但由于建安造价上涨速度远远低于房价中其他费用的上涨速度,有些项目建安造价所占比重甚至下滑到30%以下。目前建安造价一般占房价的25-30%。土地成本:一般包括向政府土地部门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整理费用等。近年来伴随着熟地出让和招拍挂政策的逐步实施,土地费用占房价的比重约为25-30%左右。间接成本主要包括相关税费和项目运营管理费用,相关税费包括开发商缴纳给政府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有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教育附加等在内的国家规定税费,以及与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额外征收的包括征地管理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大市政配套费、人防费、煤气水电增容费、项目管理费等名目繁多的非正规收费等。目前相关税费占房价构成的比重在10-15%左右;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建设期的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和养老保险费、项目贷款利息、销售广告费、不可预见费等。运营管理费用占房价的比重一般在10%以下,其中财务成本大约是8%。
(二)从实质原因来看,实际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和开发商的利润推动房价持续上涨
1、实际成本(姑且使用此概念)的原因分析
除去上述房价的成本概念,影响房价的实质因素主要有:
(1)我国的土地出让政策。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密切联系,当前我国的土地财政愈演愈烈、“地王”频现、房价越来越离谱畸高。在一些地方城市,仅房地产行业占到了城市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土地价格上涨必然会导致商品房开发成本上升,从而推动房价上涨。同时,房地产业给地方政府的GDP政绩贡献率越来越多,在财源和政治资本这两种内生动力推动下,地方政府成为“地王”、高房价的幕后推手,只要“地王”不断产生,高房价就绝对不会下降,而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为此,改革现有的土地出让政策迫在眉睫。
(2)房地产开发中的腐败成本。在全国上下反腐呼声高涨的同时,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腐败成本也由幕后走到台前,落马贪官的身上,大都有房地产腐败的影子,从项目的审批、规划、招投标、施工、采购、质量监理、验收评估……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部门之多,滋生的腐败可能就越大,随着腐败成本的高涨,房价也会持续上涨。因此,“腐败成本”绝不可以忽视。
2、从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看,房价持续上涨
(1)客观的市场供求。市场经济下,决定价格的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从根本上来说,房价是由整个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因素交织作用而形成的。由于土地是稀缺性资源,加之我国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我国人多,对城市住房产生“可持续”需要,“大趋势”会仍然看涨。
(2)“投资”和“投机”的市场供求关系。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扩大,高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者,将很大部分收入用来投资房地产,从而催生了投资投机性需求。由于我国当前存在的这种不合法的“供”和不合理的“求”, 被“热炒”的房地产业不断升温,房价自然也步步高升。
3、开发商的利润
房地产开发商牟利的空间到底有多少?房地产业的利润到底有多高?由于房地产业对推动地方GDP增长具有强大作用,加之某些官员和开发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其成本是无法透明的,由此形成的利润也不敢公开,由于对开发商得利润难于估算,房价仍旧是雾里看花,一路走高。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在高房价已渐成社会问题的当下,需要政府部门正确认识形势,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势在必行,可以采取的解决措施有:
(一)地方政府责无旁贷,要做好房地产业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要正确认识发展房地产市场是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还是发展经济的问题。要明确促发展的同时必须同时保民生,居者有其屋是国家民生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考虑临时性客观因素,绘制出产业发展规划蓝图,主导房地产业的市场运作。让百姓对当下和未来一个时期内的房价高低有个底数,不盲目跟风,理性买房。为此,地方政府要摒弃“房地产依赖症”,坚定不移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要积极遏制投机行为,正确引导民间财富的投资方向;要改变短视行为,将土地出让中的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让给大众,控制地价过快上涨。
(二)从客观的成本方面进行分析,可以采取的手段有:
1、国家要完善房地产税费体系,取消不合理和重复性税费,税收政策是国家调控房价的一个重要手段,如取消间接成本中的审图费、水泥散装保证金、墙体材料保证金金等;逐渐开征物业税和财产税。
2、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房地产信息资源网络系统。土地是公共资源,房地产对百姓而言是必需品,是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政府要制定三年或五年土地供应规划,透明地、超前地把供地计划公诸于世。发展商对期中任何一幅土地有兴趣的话,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证,如果申请人的出价符合听证的价格预期,就把土地拿出来招标或拍卖。在听证的预计成本后,把开发商的利率限制在5-10%以内,以此来核定基本房价。
(三)从主观方面进行分析,可以采取的手段有:
1、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要对土地拍卖方式进行一些改革。区分保障性住房和招拍挂制度的土地市场,要对土地市场的资金进行管制,把招拍挂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量,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继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从土地、财政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更多人能“住有所居”。
2、抑制投机性消费需求,建立实名制住房档案制度。按照各地的不同要求,确定主流户型,区分出居住和投资投机性需求,建立实名制住房档案制度。同时还要防止房地产商囤地和中介屯房,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囤地不建、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消除房地产业中的权力寻租,铲除官商勾结, 坚决剔除“腐败成本”, 遏制其“灰色产业链”,提高犯罪成本,多管齐下,加大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力度。从土地、规划、贷款到销售,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都设置“防火墙”,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实行官员问责制,使官商利益博弈无处遁形,让“蜗居”的百姓安居乐业。
4、鼓励企业公平竞争,合理控制开发商的利润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现状管理、监督和审查,建立起科学透明的的房价坐标体系、成本清单公示及利润审核机制,鼓励企业公平竞争,使开发商有利可图,有钱可赚,不必担心市场一时的紧缩或者动荡,真正还还房地产业以健康,还人民群众以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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