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林副主委带队赴朔州调研新《固废法》出台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进固废利用内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山西省委会副主委、太原市政协副主席、太原科技大学副校长、民建太原市委会主委李俊林带队赴朔州市朔城区、怀仁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中对工业固体废物新规定的落实情况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座谈。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连厚,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主任郭秀星,怀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万波一同调研、座谈。民建太原市委会副主委张志康,市委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专家王永昌,市委会秘书长兼组织处长温斌以及从事工业制造业的会员企业家代表参加。
两天时间内,调研组一行深入朔州市神头第二发电厂、市燃煤电厂固废万亩排放渣场、怀仁市3家陶瓷厂、晋能快刻(朔州)石膏建材有限公司,认真调研就工业固废新规朔州市及其辖区内的燃煤电厂已采取和拟定采取哪些措施和政策,燃煤电厂排放的工业固废贮存、集中处置等情况,工业固废脱硫石膏在建筑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市场运营应用情况,陶瓷工业发展以及陶模石膏使用情况。调研组还同朔州市人大、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座谈,会议由郭连厚主持,听取了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汇报和关于执行《固废法》的情况汇报,调研组专家和企业家就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交流发言。
李俊林指出: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上,对“十四五”规划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生态文明要实现新进步的原则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固废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相对于2016年颁布的法律规定,新《固废法》调整内容变化较大,特别是涉及工业固废有7条修改。朔州市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上走在全省的前列,本次调研了解到朔州市在工业固废的防治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利用规划、科技研发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出台的相关政策,也收集到好的意见建议,达到了调研的目的。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整理,向省人大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建言献策工作,推动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燃煤电厂排放的工业固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从而通过内循环经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怀仁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此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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