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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2 21:17:3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日,民建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委会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慧义主持会议。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张文瑛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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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了民建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员会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员内部监督委员会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的规定》《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员内部监督委员会加强省直基层组织内部监督办法》三项内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

张文瑛讲话指出本次会议开的很有成效,进行了学习,通过了三项内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张文瑛联系工作实际做专题辅导,指出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要有“五平之心”,一是日常监督要有“平等之心”,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不能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能有压人一头的看法,不能有欺人一分的做法,要时时刻刻做到秉公用权,平等待人;二是会员监督要有“平衡之心”,要以平衡的心态对待得失,以豁达的胸怀看待名利,以奉献的精神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三是自我追求要有“平稳之心”,要理性确定自己的目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章要求,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内部监督工作需要,个人需求服从全会需要,对待名利要知足,对待工作要不知足,要不断提升道德境界和精神水平,始终保持平稳之心;四是提升素养要有“平和之心”,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终;五是谋事干事要有“平实之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宽广的胸襟、高远的规划站位、务实的精神对待内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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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义对内部监督委员会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内部监督委员会要继续以中共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民建十二大精神、为指引,把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与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省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为依据,以政治监督为核心,在内部监督的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的意识,不断探索内部监督的好做法,不断提升开展内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下一步工作,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内部监督思想基础;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会内监督内涵;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要强化监督职能,促进监督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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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芳列席会议。

民建山西省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