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十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二次全会在京召开
11月30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辜胜阻主持会议。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李谠和秦博勇出席会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维平作的《关于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全体成员就题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开启从严从实治会新征程》的监督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工作报告从四个方面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保障,夯实会内监督思想基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会内监督实效;三是把握关键环节,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探索实践,不断丰富会内监督内容。同时部署了会内监督明年的重点工作:一是高举旗帜,凝聚共识,提高会内监督政治站位;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严推进会内监督;三是深入调研,改进作风,推动会内监督迈上新台阶。
与会同志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对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交流了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探讨了今后进一步做好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会议原则同意将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提请十一届二中全会审议。会议建议李谠同志代表中央监督委员会向十一届二中全会作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辜胜阻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详细介绍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形成过程:
一是高度重视。审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是十一届二中全会的重要内容。本次监督工作报告由以往的书面报告改为口头报告,这个重大调整,体现了新一届会中央领导集体对会内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认真研究起草工作,讨论报告主题思路,10月初收集各省素材工作结束后,于10月19日完成报告初稿。
二是明确思路。11月6日,召开部分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省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的监督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报告的主题思路,强调起草工作要坚持“真、实、特、好”四个原则:“真”,就是真抓真做,不是无中生有,不得笔下生花,反映各地会内监督工作真实做法和经验;“实”,就是突出实效,不要虚话大话,不说空话套话,言之有物,论之有据,反映会内监督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特”,就是体现亮点特色,突显会内监督工作亮点和民建特色,反映贯彻落实制度建设特别是民主集中制这条主题主线,重点突出会内监督工作在推动班子作风建设中进行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好”,就是有好的效果,可供各地学习借鉴复制,不搞形式主义,着重好的工作成效,反映会内监督工作好的导向。
三是强化调研。按照“真、实、特、好”的原则,中央监督委员会先后到天津、浙江、四川、江苏、福建、上海、山东等7个省进行实地调研;创新调研形式,通过音频视频会议形式了解河北、海南、陕西、云南、黑龙江、四川等6个省级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召开7次讨论会研究起草工作,这些为报告修改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修改完善。报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报告初稿形成后,进行了3次修改,形成第四稿,发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11月23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将报告发给全体中央监督委员会成员和30个省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征求意见,并了解其他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据此完成报告第十稿。报告在总结归纳各省经验和做法时,考虑平衡性原则,采纳委员的建议,不提具体省份名称,方便各地对照学习借鉴。在主席办公会议对报告修改意见的基础上,报告进行了第十一次调整充实,提交十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二次全会审议。
辜胜阻强调,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作要有所作为,重点是抓好制度建设特别是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这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履职监督,助推班子建设的重要手段。凡是民主集中制做得好的省级组织,班子就团结和谐,凝聚力、战斗力就强,会的组织就风清气正。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班子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当好“班长”不当“家长”,要总揽而不独揽,要领唱而不独唱,要分工而不分家,注意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按照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用广泛真实的会内民主推动民建事业不断健康前行。
最后,辜胜阻希望大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本会十一届二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会章为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会内监督条例,从多个层面监督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做好分工联系省级组织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梳理和完善会内监督制度,做好与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衔接,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索创新,增强会内监督实效,推动民建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辜胜阻在会上还向大家通报了中央监督委员会执行会的纪律有关情况,指出会内监督工作要加强与中共纪委和监委的沟通联系。
责任编辑:史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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