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在晋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专题调研
7月18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调研组来晋,就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开展调研。
在晋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两级公检法机关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人大代表、律师、有关专家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深入长治市、晋中市部分司法机关和生态治理工程实地调研。
郝明金对山西建设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山西省各级执法司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探索形成很多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
郝明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要严格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重视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友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吴杰明,全国人大代表李玉萍、张金海参加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俊清参加有关活动。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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